“沙洋人民法院今天在这里设立法庭,依法公开审理范家台监狱提请的对罪犯杨某减刑案。”7月23日9时,随着审判长洪亮的声音,沙洋范家台监狱启用了新设立的科技法庭(全省首创),首次开庭审理了减刑案。罪犯杨某在两名民警的押解下走进法庭。面向罪犯、证人席和旁听席的两个硕大屏幕同步全程直播。
以往庭审只是形成一个纸面的笔录文书,此次最大的区别是,庭审现场运用计算机网络、音视频影像、图形图像处理等技术,对整个法庭和庭审过程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电子录音、录像、同步视频直播并留存资料,同时支持法官对庭审记录、证据、法律法规、案例文书等各类信息的快捷调用。
“罪犯杨某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曾获得5个表扬,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十个月。”监狱刑罚执行科为证明罪犯服刑改造情况,向法院提交了罪犯计分考核明细表、奖惩审批表、管教民警和同监罪犯的证词等证据。书记员通过现场扫描,这些证据立刻显现在两个大屏幕上。以前证据展示旁听人员看不到,现在通过法庭内不同方位的大屏幕显示,旁听人员能同时看到证据。
“我自认为我的改造表现较好,服从安排,遵守监狱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劳动、参加学习,能够做到认罪悔罪。”罪犯杨某充分陈述意见。
“刑罚执行机关报请罪犯杨某减刑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法庭审理程序合法有效,罪犯杨某符合法定的减刑条件。请合议庭根据事实和证据材料依法作出裁定。”检察机关提出检察意见。根据规定,服刑人员代表、民警代表、地方人大政协代表参加旁听。
庭审活动持续了1小时20分钟,案件将定期宣判。庭审结束后,审判人员与旁听的人大代表、沙洋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负责人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
“原来庭审只是形成一个纸面的笔录文书,现在,通过一个电子系统录音录像形成一个综合性的资料,完整记录庭审活动。”审判长魏焱表示,庭审结束后,如果相关人员对案件有质疑,也可以借助信息终端,随时调取相关信息,给司法监督提供实时依据。
“参加此次旁听及座谈,我感受到减刑案件从庭前公示到开庭审理,从头至尾都在阳光下运行,促进了司法公正、阳光执法。”沙洋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负责人说,通过对减刑、假释案件庭审直播,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
据悉,该狱提请人民法院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都将在此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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