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 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设置了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机制,将个人银行账户细分为Ⅰ类、Ⅱ类和Ⅲ类账户,不同类别的账户有不同的功能和权限。简单来说,就是市民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与网上银行、直销银行,还有快捷支付开通的账户等,都有了更加明确的管理和规定。其中远程开户、刷脸开户等也有所提及,无论如何市民的银行账户管理将更加严格有序。
建立账户分类管理机制
记者了解到,该《通知》中与市民关联密切的就是银行建立账户分类管理机制,将银行账户根据功能和权限的不同分为Ⅰ类、Ⅱ类和Ⅲ类。简单来说,Ⅰ类账户,也就是居民日常在综合银行中开设的账户,是通过在银行柜台现场核验身份信息开立的银行账户,拥有最全面的账户功能,包括办理存款 、购买投资理财产品、转账、消费和缴费支付、支取现金等业务。Ⅱ类账户满足直销银行、网上理财产品等支付需求,与Ⅰ类户最大的区别是不能存取现金、不能向非绑定账户转账,消费支付和缴费也有限额,单日最高不超过1万元,但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限。Ⅲ类账户则主要用于快捷支付比如“闪付”、“免密支付”等,仅能办理小额消费及缴费支付,不得办理其他业务,户内余额不超过1000元。
Ⅱ类户与Ⅰ类户最大的区别是不能存取现金、不能向非绑定账户转账。Ⅲ类户与Ⅱ类户最大的区别是仅能办理小额消费及缴费支付,不得办理其他业务。
人脸识别只能辅助开户
随着生物科技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刷脸开户”、“指纹识别开户”等逐渐在金融领域有所应用。在此次《通知》中,央行也对此进行了规定,指出生物特征识别技术不能作为核验存款人身份信息的主要手段。
主要原因也进行了阐述,银行利用生物特征识别技术能否有效核验存款人身份信息、确保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是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应用于开立银行账户的关键。目前,我国尚无生物特征识别技术的基础标准,也没有应用于金融领域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因此,将生物特征识别技术作为核验存款人身份信息的主要手段的条件尚不成熟。但是,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原则,为探索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应用于金融领域的可行性,为未来制定相关标准积累经验,人民银行支持有条件的银行将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应用于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将其作为核验存款人身份信息的辅助手段 业内人士对此认为,“刷脸”技术目前在保证三性合一上,还有距离。目前我国尚无生物特征甄别技术的基础标准、金融标准,无法满足监管需求,正如央行人士所言,我们仍然面临开立匿名、假名等银行账户情况,社会公众风险意识尚未完全形成。
不过刷脸开户与远程开户还是有所区别的,现在很多银行网点都设置有远程视频柜员机,市民通过该机器就可以直接办卡。岛城一家银行的工作人员分析认为,远程视频柜员机里面有柜员,他看客户的情况给办理开户手续,因为有现场柜员的核验,利用该机器办理的账户当属I类账户,这与刷脸开户有本质的不同。
推动普惠金融保障百姓账户安全
此外,《通知》中对代理开户也做了相关规定,央行在答记者问中提及,为顺应存款人代理开户、代办业务的现实需求,有效指导银行办理代理开户业务,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银行账户服务体系,《通知》明确了代理开户的主要情形:存款人开立代发工资、教育、社会保障、公共管理等特殊用途银行账户,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存款人,可以代理开户。同时 ,对于身患重病、行动不便 、无自理能力等无法自行前往银行的特殊群体,办理挂失、密码重置、销户等业务时 ,银行可采取上门服务方式办理,也可由配偶、父母或成年子女代理办理。实际操作中,银行应兼顾原则性和灵活性,在切实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的前提下,根据存款人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代理开户的具体情形。
融360CEO叶大清认为,此次《通知》实质是监管层有限制地对远程开户进行了松口。远程开户走出一小步,普惠金融迈出一大步。人脸识别和其他反欺诈技术日趋成熟,极大的降低风险,提高效率,让更多的老百姓享受互联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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