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在线 www.anfang.cn】打架纠纷,是警察执法中最为常见的警情类型之一。2021年9月以来,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将打架类警情案件的重点治理作为回应群众关切、提升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抓手,有力推进全局执法理念系统重塑、管理体制整体变革、执法能力全面提升。
端正执法理念 重塑打架类警情案件执法新规范
“每一起警情的规范处置,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都事关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要将打架类警情案件规范处置作为切入点,以点带面提升全局执法规范化水平。”江苏省公安厅副厅长、南京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常和平表示。
南京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先后组织开展三轮专项执法监督行动,对全局2018年以来接处的26.8万余起打架类警情、办理的2.2万余起打架类案件展开回溯反查。
“通过回溯重点警情、拆解执法环节,我们发现,虽然基层工作量大、警情多是客观事实,但是出现执法不规范的根本原因还是法治观念、执法意识等方面问题。”南京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曹存福说。
针对执法民警法治观念、执法意识与现代警务体系存在不匹配、不适应等问题,南京公安按照“先纠理念后行为、先立规矩后治理、先抓源头后规范办案”的治理规划,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同时,配套完善打架类警情处置“六个必须”、案件办理“八项规定”等执法标准化流程,创新制定调查取证“2+N”三色管理法,通过设定强制性、具体化、可操作的执法标准和工作清单,帮助民警养成良好的规范执法习惯。
南京公安对于处置结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标准,要求每一起打架类警情处理“必须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要准确把握执法力度与温度。
今年以来,南京全市涉打架类初信初访数同比下降52.6%,复议诉讼案件数同比下降32%。
深化体制改革 重构打架类警情案件执法监管新格局
“打架类警情案件面广量大,处置要求高,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是关键。”南京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顾翔说。
南京市公安局以深化改革为抓手,立足案件受理中心、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执法监测监督中心“三大中心”建设,着力强化对打架类警情案件全流程、全要素执法监督管理。
“过去一些打架类警情,往往因为派出所警力少、案件多,有时就调解了事。一旦调解不力,就会造成群众不满。”秦淮分局五老村派出所所长刘永春说。
2022年,南京市公安局针对执法源头监管不足的现状,深入推进受立案改革,建成市局、分局、派出所三级案件受理中心,在12个属地分局案件受理中心和143个派出所受案室还设立了群众报案接待窗口,将110接处警、群众上门报案等全部警情案件纳入监管范围。
南京市公安局充分发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对源头执法的支撑作用,明确所有打架类刑事、治安案件进入中心办理,通过带入执法办案中心人身安全检查、信息采集、统一更换识别服、单独候问等环节提高执法办案威慑力,着力提升调查取证效率。
“今年以来,全局打架类案件嫌疑人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审查人数同比提升81.8%。全局打架类警情案件三天内取证率由42%提升至85.5%,平均取证时长同比提速57.7%,行政案件结案率同比提升20.57%。”南京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执法管理大队大队长戚绪飞说。
为加强执法风险监督预警,南京公安依托全市三级监测监督中心机制,以法制员制度改革为抓手,全面落实法制员盯警盯案制度。
顾翔介绍:“目前全市基层所队共有专职、派驻法制员206名。以法制员为抓手,我们前移监督关口,将包括所裁案件在内的每一起打架类警情案件办理纳入监督范畴。”
全市三级监测监督中心严格落实“日巡查、周研判、月通报、季考评”常态化管理制度,提炼122个涉“打架类”关键词,实行源头警情“标签化”管理,通过实时警示、定期通报,切实把不规范问题发现在小、预警在早、整改在先。
加强执法培训 重建打架类警情案件执法新习惯
“在打架类警情处置中,民警应当遵循‘调查先行、取证同步、规范调解、公正量罚’的工作要求……”9月26日下午,建邺分局莲花派出所法制训练角开展了打架类警情处置培训。
针对打架类执法的风险点、易错点,南京公安通过送教下基层、拍摄微课程、编发典型案例、发布执法风险提示等“小灵快”的方式,推动执法培训更接地气、更加生动、更受欢迎,累计编发典型案例、预警提示32期,送教上门培训80余次,培训人员6000余人次。
聚焦规范执法,南京市公安局突出能力提升和素质养成,围绕“如何提升执法能力”这个根本核心,连续9年开办法考培训班,加强法律法规重点和难点知识的学习,培养执法人员运用法律知识解决打架类警情案件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截至目前,全局共有922人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37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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