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交通运输局,广德市、宿松县交通运输局,省交通综合执法局:
《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十四五”规划》已经2022年2月22日厅长办公会研究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联系人:柴文东 联系电话:0551-63622579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3月7日
一、发展基础
(一)“十三五”工作回顾
“十三五”时期是安徽交通执法具有历史性、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五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和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安徽作为先行试点省份,全面深化改革,积极探索实践,在重塑执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法规制度、提升执法能力水平、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
综合执法改革全面推进。2017年六安市开展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试点。2019年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全省改革实施意见,部署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是全国较早出台改革文件的省份之一。2020年7月,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挂牌成立。2021年3月,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综合执法改革,全省成立综合执法机构129个,划转执法人员10322人。创新试行全厅“1+5+1+X”内部运行机制,率先在体制机制重塑上当好示范指导;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初步探索建立了综合执法运行协作机制。改革后,有效解决了机构重叠、职责交叉、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等问题。
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安徽省水路运输条例》《安徽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3部地方性法规颁布实施,《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安徽省港口条例》《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3部地方性法规完成修订,形成了以9部地方性法规、5部省政府规章为主的地方法规体系。制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指引》《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程序规定(试行)》等制度,为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有效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行政执法行为持续规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指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双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100%,执法记录仪基本实现一线执法人员人手一台。开展清理规范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专项整治和公路执法大走访活动,注销执法证件1986本,开展各类大走访活动1026次。创新优化执法方式,视频监控、无人机等科技执法手段有效应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新监管方式有效运用,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信用交通省”创建排名大幅提升。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七五”普法顺利通过验收,“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江淮普法行”“路政宣传月”等主题宣传形式多样,行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益浓厚。厅“七五”普法工作荣获全国表彰,全省3个集体、2名个人获部通报表扬。自2019年省委依法治省办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以来,先后培树1个“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项目”、1个“十大法治事件”、2个“十大执法事件”[ 1个“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项目”【2019年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队“科技创新助推执法规范”】;1个“十大法治事件”【2019年“芜湖网约车治理改革”】;2个“十大执法事件”【2019年“淮北科技治超”和2020年“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护航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执法队伍建设初见成效。积极推进“四基四化”[ 指交通运输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基层管理制度规范化、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提升基层执法水平。加强执法培训教育,编写培训考试试题4212题,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累计开展各类专题培训、讲座300余期,培训领导干部、执法人员2.2万余人次。全省交通运输执法系统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教育为抓手,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防汛抗洪等战斗一线。五年间共有10个基层执法站所、16名执法人员获部省通报表扬。
执法设施装备建设稳步提升。探索建立基层执法站所分类建设指导标准,推进执法站所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执法装备配备,为基层配备执法记录仪7716台。积极协调各高速公路经营业主,保障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队所属大队办公和生活用房。
执法信息化持续推进。完成部省共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执法案件办结率提高至97%以上。完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全省联网治超系统建设,在全国率先建成科技治超体系,全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率由4%下降到1%以下。持续巩固长三角“三省一市”联合治超机制,初步实现了执法信息和联管联控数据共享。完成安徽省水路交通视频监控系统(一期)、合裕线水上交通安全支持保障系统(一期)建设,航道监管系统持续完善。基本实现长江经济带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信息服务联网联治。积极落实省政府“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任务,实现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从业人员等数据信息与省数据资源局等跨行业部门的交换共享。
执法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全面加强“两客一危”“四类重点船舶”、渡口渡运和交通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市场秩序监管,全省1.58万台危化品车辆动态监控车载终端安装率达到100%。开展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工程建设等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持续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省市县三级公路隐患整治率超过90%。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全面建成全省联网治超监管体系,71个治超站点建立路警联合执法机制,常态化开展省内跨区域联合执法、路警联合执法等专项整治行动。率先开展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试点期全省非现场执法案件达1.5万件,“非现场执法”和“省级平台建设”两项工作被交通运输部列为全国试点。推进水上交通联合巡航、联合执法,实施运输船舶逃避监管、非法挂靠专项整治行动,完成1165个非法和无证经营码头整治。出台首个省级层面水上搜救文件,建立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部门应急运输协调联动机制。聚焦为民服务,建成省级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全省12328服务监督中心,完善运行管理机制,提高为民服务能力。
(二)存在问题
“十三五”时期安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对标安徽省交通运输发展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如下:
执法理念亟需转变。执法过程中群众观念淡薄,执法为民理念不足,习惯于“居高临下”以管理者自居,习惯从方便管理的角度考虑问题、开展工作。有些地方仍然将执法工作简单等同于罚款,对如何加强改进执法、服务人民群众、保障行业发展关注不够、思考不多。个别执法人员执法柔性不足,文明执法还不够。
体制机制仍需健全。改革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执法机构、公益服务中心间的职责界面仍需进一步厘清,闭环管理的工作流程仍需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综合执法机构之间的监督、指导关系亟待理顺,执法制度尚不完善,系统内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程度不深,数据挖掘和结果分析的行业应用不广泛。跨区域、跨部门的综合执法协作机制还未完全建立。
素质能力有待提升。少数地方综合执法机构人员编制偏少,人事不相匹配的矛盾仍然存在。新组建的综合执法队伍,人员年龄结构老化,知识结构单一、素质参差不齐,从单一执法向综合执法能力素质的转变亟待提升。执法站所建设、信息化建设、装备购置、教育培训等经费保障不足,难以满足综合执法能力建设需要。
执法监管存在短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从业人员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行业监管手段还存在薄弱环节,风险管控和应急保障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
执法文化底蕴不足。执法公信力仍需提升,人民群众对执法服务的满意度还不够高,执法服装、标志标识没有完全统一,综合执法的价值文化体系还没有系统性构建。
二、形势与要求
(一)新阶段
“十四五”时期,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强化“两个坚持”、全力实现“两个更大”,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战略,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强、运输服务强、创新动能强、治理能力强、支撑带动强”的交通强省建设。特别是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安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作为交通强省治理能力建设的重点,作为法治交通建设的重点,也面临新的形势、新的要求、新的挑战。
“十四五”是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后迎来的第一个五年,要站稳人民立场,聚焦“一体化、高质量”两个关键,着力服务交通强省建设,加快建立适应综合执法需要的新机制新模式;要深化改革成效,厘清职责权限,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打造综合执法铁军;要推进智慧执法,提升执法效率;要加强执法文化建设,培育执法品牌,努力在“十四五”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展现新作为。
(二)新特征
评价标准发生变化。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新阶段必须要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坚守执法为民作为衡量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的根本评价标准,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地位作用发生变化。新阶段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安全、绿色成为最高发展目标,需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不仅在安全监管、污染防治、公共服务领域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和服务监督,还要护航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内涵外延发生变化。新阶段大力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行业管理正向行业治理深刻转变。在职责履行方面,由重“事后”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转变为更加注重“事中”的行政检查、安全和环保风险防控,降低交通违法概率;在管理内容方面,由重点管交通行为向重点管交通信用转变;在执法机制方面,由过去的单一执法向综合执法、联动执法、协同执法、一体化执法转变。
监管模式发生变化。新阶段交通运输执法方式由过去“汗水式”“运动式”“粗放式”监管为主向科技进步和创新驱动转变。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智慧执法是交通执法为民服务、提质增效的关键抓手,实现由人力执法向科技执法转变,由现场执法为主向非现场执法为主转变。
(三)新挑战
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是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作为综合执法“十四五”规划总纲,统领“十四五”执法工作,深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注重制度执行能力建设,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综合执法监督工作的效能。
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中央出台的“一规划两纲要”强调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执法依据、执法制度和机制、执法程序、执法方式、智慧执法均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将交通运输作为重点领域要求加大执法力度。“一规划两纲要”对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必须在“十四五”规划中贯彻落实。
实施交通运输重大战略规划。“十四五”时期,《安徽省关于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安徽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全面实施,围绕《安徽省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的“12315”发展目标,加快打造交通强省,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对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护航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四)新要求
必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执法队伍忠诚干净担当。认真落实“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始终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必须树牢执法为民理念。必须坚守人民立场,把执法为民的理念贯穿到执法全过程、各环节;把人民满意作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的根本出发点,寓执法于服务中,把便民为民服务举措融入到执法工作中,让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感受到执法的力度和温度;更加注重公平正义,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执法工作的生命线和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必须推深做实改革“后半篇”文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谋划‘十四五’时期改革工作,要更加注重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优化完善不适应综合执法需要的体制机制、政策文件,实现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监督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更加注重制度执行能力建设,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综合执法效能,提高依法行政、科学决策、高质量执法水平。
必须全面提升队伍能力水平。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优化队伍结构,加大人才培养,严格队伍管理,建立激励机制。提升交通执法装备现代化水平,统一执法设施装备配置标准。充分认识智慧执法对于交通执法提质增效的重要性,做好智慧执法顶层设计,加强数据共享,构建统一高效的综合执法管理平台,提高事前决策与事中事后监管能力。
必须强化执法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的重要作用,切实形成监督合力。创新执法监督方式,拓宽执法监督渠道,加强和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投诉举报处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制度建设。针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开展重点执法监督,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确保执法监督取得实效。
必须塑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执法文化。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执法队伍建设的基因,加强文化宣传,弘扬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正能量。确立“执法为民、依法行政、高质量执法”的执法价值观,系统打造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及监督的思想文化、制度文化、职业文化、单位文化、行为文化体系。
三、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遇,聚焦高质量交通执法,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排头兵姿态勇立潮头,当好开路先锋,全力打造交通执法铁军,切实提升交通运输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加快建设交通强省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始终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治责任,以党建保障执法工作的正确方向,以系统思维统筹推进党建工作与执法工作同向聚合、深度融合、统筹兼顾、一体推进。切实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红线,争创模范机关。
坚持执法为民。以人民为中心,坚守人民立场,真正为群众着想、为执法相对人着想,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高质量执法营造优质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服务中心。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法治护航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坚决贯彻落实好上级决策部署,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深化改革,健全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创新执法方式方法,激发活力、增强动力,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实现综合执法从机构职能物理整合向综合执法化学反应的转变。
坚持依法履职。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行使执法权力,依法落实执法职责。加快建立完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制度体系、实施体系、监督体系、保障体系,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坚持对标协作。坚持拉高标杆,奋勇争先,全面对标学习沪苏浙交通运输部门综合执法工作先进做法,取长补短。积极开展长三角地区跨地区联合执法和协作,推动执法信息互享、执法行为互联、执法机制互通、执法结果互认,努力推动长三角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一体化。
坚持科技赋能。强化智慧交通建设,加快现代科技与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的深度融合。探索“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的执法新模式。积极推动先进技术与执法业务融合应用,大力推进智慧执法,用科技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引入新范式、创新新工具、构建新模式。
(三)规划目标
在新的起点上,乘势而上,按照“1341”[围绕“1341”,打造安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品牌。“1”是构建一体综合、协同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及监督体系;“3”是围绕公路、水路、建设三大板块执法工作;“4”是综合执法、规范执法、智慧执法、高质量执法争当先进;“1”是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执法铁军。 ]思路,大力推进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装备建设、业务建设、智慧建设,为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交通运输市场营造良好的运行秩序。力争到2025年,形成权责统一、运转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优质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新体制新机制,建成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执法铁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努力在四个方面争当全国先进:
综合执法争当先进。在率先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的基础上,推深做实综合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在完善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打造综合执法铁军等方面力争走在全国前列。
规范执法争当先进。执法科学化、信息化、精细化管理全面实施,执法程序及标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
智慧执法争当先进。基本建成全省一张“网”、管理一“平台”、数据一个“池”,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广泛应用,“互联网+监管”模式和非现场执法在全省推广,行业管理与服务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
高质量执法争当先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治理能力显著增强,执法质量效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交通执法满意度评价不断提升,树立安徽综合执法样板和品牌。
表3-1“十四五”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主要预期性指标
序号
|
指标分类
|
指标名称
|
目标值
|
1
|
执法履职
|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率(%)
|
100
|
2
|
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执行率(%)
|
100
|
3
|
执法文书制作合规率(%)
|
≥95
|
4
|
能力建设
|
执法
站所
|
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达标率(%)
|
≥50
|
5
|
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标识统一率(%)
|
100
|
6
|
执法
装备
|
一线执法人员手持执法终端覆盖率(%)
|
≥90
|
7
|
执法
队伍
|
在岗执法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比例
|
大专(%)
|
100
|
本科(%)
|
≥50
|
8
|
在岗执法人员年度集中轮训
|
次数(次)
|
≥1
|
学时(含网上)
|
≥60
|
9
|
智慧
执法
|
治超非现场执法市县覆盖率(%)
|
100
|
10
|
“互联网+监管”事项覆盖率(%)
|
≥90
|
11
|
业务建设
|
公路
执法
|
高速公路平均超限率(%)
|
≤0.1
|
12
|
普通国省干线平均超限率(%)
|
≤1
|
13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车辆覆盖率(%)
|
≥90
|
14
|
“两客一危”和重载货车北斗系统安装率(%)
|
100
|
15
|
水路
执法
|
重要航段船舶AIS在线率(%)
|
≥90
|
16
|
危化品码头视频监控在线率(%)
|
100
|
17
|
到港船舶水污染物交付监控率(%)
|
100
|
18
|
具备岸电使用条件的靠港船舶岸电使用率(%)
|
100
|
19
|
建设
执法
|
重点在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覆盖率(%)
|
100
|
20
|
执法监督
|
执法案件行政复议维持率、行政诉讼胜诉率率(%)
|
≥98
|
21
|
为民服务
|
重大执法案件回访率(%)
|
100
|
22
|
人民群众对执法服务满意率(%)
|
≥90
|
四、构建一体综合协同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及监督体系
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实施意见》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完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制度体系,构建一体化协同执法机制,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加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体系,强化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专栏1 《中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实施意见》九项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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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健全完善政府部门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与市场作用。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2.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交通运输部门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
3.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始终坚持依法决策、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决策执行评估。
4.健全完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全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5.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维护行业大局安全稳定。常抓不懈安全生产、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6.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监督、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7.健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科技支撑体系,加快数字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深入推进数字政务服务建设、深入推进数字执法建设。
8.健全完善普法治理体系,推进法治观念融入行业深入人心。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全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9.健全完善法治交通建设保障推进机制,确保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系统推进、强化典型培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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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健全完善政府部门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与市场作用。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2.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交通运输部门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
3.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始终坚持依法决策、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决策执行评估。
4.健全完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全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5.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维护行业大局安全稳定。常抓不懈安全生产、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6.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监督、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7.健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科技支撑体系,加快数字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深入推进数字政务服务建设、深入推进数字执法建设。
8.健全完善普法治理体系,推进法治观念融入行业深入人心。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全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9.健全完善法治交通建设保障推进机制,确保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系统推进、强化典型培树。
(一)健全完善综合执法体系
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巩固改革工作成果,动态完善省市县三级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实施清单,建立健全综合执法运行机制。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统筹考虑人员编制情况,采取公开招录等方式,逐步扩大法律、交通运输等专业人才占比,优化执法队伍年龄和知识结构。严格新组建综合执法队伍执法准入资格和执法证件管理,稳步推进执法证件统一管理。支持各地推进跨领域执法职能整合,支持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依法交由乡镇 (街道)行使,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派驻在乡镇的基层综合执法队伍纳入乡镇党委和政府指挥协调。
专栏2 执法事项清单、实施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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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省交通运输厅综合执法事项清单》,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编写了《省交通运输厅综合执法事项实施清单》,形成第一批清单60项,其中行政处罚47项,行政强制13项,后期根据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动态调整《省交通运输厅综合执法事项实施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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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省交通运输厅综合执法事项清单》,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编写了《省交通运输厅综合执法事项实施清单》,形成第一批清单60项,其中行政处罚47项,行政强制13项,后期根据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动态调整《省交通运输厅综合执法事项实施清单》。
建立完善法规体系。建立“十四五”交通运输地方立法项目库,争取更多的列入省人大、省政府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推动《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办法》颁布实施,适时启动《安徽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立法项目的制修订。建立交通运输立法项目征集、论证、评估制度,增补、修订相关的行政执法配套实施细则。全面清理现行规范性文件中与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不相适应的内容。完善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落实行政处罚定期评估制度,结合立法计划和规划确定年度评估计划并严格组织实施。
完善综合执法配套制度。建立支撑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相关配套制度,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推动执法工作闭环管理、有效落实。建立健全“谋划一批、推进一批、储备一批”动态谋划、接续落实机制。2022年底之前,重点建立完善运行机制、执法监督、队伍管理等方面制度标准规范;2025年底之前,构建起科学规范、系统完备的综合执法制度体系,做到职责清晰、运行顺畅、管理规范、监督有力,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保证。
专栏3 综合执法工作规范与标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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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计划出台的综合执法制度:
1.运行机制制度。《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业务协作办法(试行)》《安徽省交通运输当事人承诺轻罚制度》。
2.执法监督制度。《重大敏感执法案件报告和监督指导制度》《重大及高频执法事项操作规范指引》《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修订)》。
3.队伍建设制度。《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实施办法(试行)》《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学习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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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计划出台的综合执法制度:
1.运行机制制度。《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业务协作办法(试行)》《安徽省交通运输当事人承诺轻罚制度》。
2.执法监督制度。《重大敏感执法案件报告和监督指导制度》《重大及高频执法事项操作规范指引》《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修订)》。
3.队伍建设制度。《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实施办法(试行)》《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学习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二)构建一体化协同执法体系
深入推进“1+5+1+X”运行机制。按照省厅“1+5+1+X”内部运行机制,进一步深化完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四中心”分工协作机制,按照权责法定、依法行政、统分结合、审监分离、强化协同的原则,厘清职责边界,各司其职,实现审批服务、行业管理、公益服务与执法监管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推动闭环管理和高效运转。
完善执法系统内跨层级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路政、运政、超限治理等执法业务深度融合,整合海事、港口、航道执法资源,实现业务互动与合作。健全交通行政执法分工协作、信息共享、沟通协调的联席会议机制,逐步形成“联勤、联动、联防、联控”的交通执法和行业监管体系,实现审批、监管、处罚、回访等环节的无缝衔接。建立联动治超、联合巡航执法协作机制,指导监督市、县(区)综合执法,强化跨区域联合执法。
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联合执法新格局。加强跨部门联动执法的组织协调,建立与公安、应急管理、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实行联动执法,形成执法监管合力。积极探索长三角执法一体化,建立健全行政处罚预警通报机制,完善管辖、调查、执行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在协作机制、执法标准、数据共享、结果互认等方面先行先试。深化落实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工作协调机制,构建“三互三联”[ 三互三联:信息互换、执法互认、监管互助,营商环境联建、重点领域联管、信用治理联动。]治理格局。落实《皖浙赣闽四省周边区域治超联动协议》,巩固苏鲁豫皖四省十三市区域治超协作机制。
(三)完善综合执法监督体系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加强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的有效实施,坚决查处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涉及行业重大安全、侵害其他合法经营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重大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省级综合执法机构可视情抽调执法骨干组建执法办案指导小组,协助指导实地办案。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给予奖励和严格保护。巩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抓常抓长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改,注重推进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解决。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统筹安排年度检查计划,对内容相似、关联性强的检查事项整合实行联合检查,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着力解决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推广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执法手段,加强“说理式”执法文书运用,推行“轻微免罚”“承诺轻罚”制度,推进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建立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加强内部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完善执法办案评价指标体系和考评体系。完善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坚持案卷评查常态化,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发挥执法案件内部审核审批程序监督作用,确保案件办理合法规范、处理决定客观公正。强化外部监督。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办案程序、监督举报方式,推进执法公开化、透明化。提升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服务水平,畅通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完善投诉举报处理及结果反馈机制。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建立执法隐患排查防控机制。建立重大、敏感执法案件报告制度,加强对已经或可能引发负面舆情、极端事件案件的监督指导,妥善做好执法领域舆情监测处置。根据执法环节中的隐患点、矛盾点、纠纷点,定期组织评估分析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制度的问题、矛盾,研究提出完善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推进交通执法职责范围内的信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交通运输分级分类信用监管和评价办法、指标和程序,依法开展信用评价。以信用作为执法的延伸,探索无感执法,执法检查抽查比例频次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归集共享重点领域信用信息,根据交通行业资质名单、守信激励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等,推进差异化、精准化执法。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对于受到诚信表彰或列入诚信红名单的企业、从业人员在日常行政检查、专项检查等环节适当给予便利措施;对于受到信用惩戒的失信主体,根据失信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轻重适度的惩戒措施,防止小过重惩。
(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体系
加强重点内容普法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全面做好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各项工作。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把法治要求贯穿于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各环节全过程。持续开展“路政宣传月”等活动,积极引导广大行业从业者自觉遵守行业法律法规。
提升执法队伍法治素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治课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将法治专题学习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主动学法、带头讲法、严格依法行政。采取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庭旁听、录制法治学习微视频、开展法治征文等形式,培养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加强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并落实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普法责任清单。
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把普法融入交通运输执法全过程。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复议办理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从正面指导、负面警示两个方面发布典型案例,抓好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的应用。定期开展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评选活动,做好行政执法错案评议和案例选编工作。运用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有效利用部省共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APP等进行普法宣传,发挥门户网站普法专栏、安徽交通执法微信、微博等平台优势,建设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
创新为民便民利民执法方式。深入企业、社区、工地、站场,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与企业、群众互访交流,帮助企业、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开展执法体验周、基层站所开放日等活动,邀请群众和媒体参与、观摩、体验执法工作。擦亮执法服务窗口,设立便民服务站,发放便民服务卡,设立公示栏,加强对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安全知识的宣传讲解,展示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风貌,提升执法公信力。
五、打造执法能力现代化体系
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大力推进“四基四化”建设,建立素质能力提升长效机制,推广非现场执法,打造智慧监管新平台,推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现代化。
(一)推进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
开展常态化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树牢法治理念,增强法治思维。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规范》,严守执法纪律、严肃执法风纪,着力锤炼过硬执法作风。举办“职业道德大讲堂”活动。开展年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保持“四史”[ 指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工作常态化,定期组织召开思想交流会,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质。全面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三年行动。统筹考虑人员编制情况,采取公开招录等方式,逐步扩大法律、交通运输等专业人才占比,优化执法队伍年龄和知识结构。严格新组建综合执法队伍执法准入资格和执法证件管理,稳步推进执法证件统一。完善辅助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实施“执法人才151培育工程”[“执法人才151培育工程”,即培育10名全省优秀执法师资,50名执法领军人才,100名执法重点骨干。],分级分批抓好全员轮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知识竞赛等活动,确保执法人员每人每年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完善执法人员考试题库、课件库,开发一批特色实用的培训精品课程。积极探索与高等院校合作开展执法人员学习教育培训。加强执法人员职业保障,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落实抚恤等政策,积极探索执法人员职级制试点,不断提高综合执法队伍职业化水平。
加强执法人员岗位训练。根据交通运输部制定的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文本,研究制定全省统一的行政处罚格式文本。印发《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文书制作指南》《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典型案例选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资料汇编》等系列读本,着力规范执法文书制作、解析疑难复杂案例、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执法人员体能达标测试,加强准军事化训练,定期组织执法全过程现场训练,突出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应急处置、案卷制作等模拟训练以及执法信息系统、新型执法装备应用训练。开展执法技能比武,组织执法案卷评查。
加强基本功建设。提升基层站所领导班子素质能力,落实交通运输基层站所领导初任培训制度,提升基层站所领导班子履职能力,重点提高研判决策、指挥调度、现场处置、应急保障、组织协调水平。加大执法人员实践锻炼力度,熟练掌握执法业务技能,提高依法办事、服务群众基本功,切实发挥基层执法作为行业管理“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作用,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形象全面提升。
专栏4 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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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提升综合执法队伍素质能力,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3年)》,力争到2023年,实现执法人员素质明显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执法公信力明显增强、执法队伍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相关内容如下:
1提升政治素质。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强化党建引领作用。
2提升专业素质。推进文化素质提升,推进综合业务素质提升,推进法治素养提升,推进职业道德素质提升。
3提升执法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岗位训练,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探索长三角执法一体化。
4提升服务质效。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强化层级监督考核,创新便民执法方式。
5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四基四化”建设,加强基本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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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提升综合执法队伍素质能力,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3年)》,力争到2023年,实现执法人员素质明显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执法公信力明显增强、执法队伍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相关内容如下:
1提升政治素质。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强化党建引领作用。
2提升专业素质。推进文化素质提升,推进综合业务素质提升,推进法治素养提升,推进职业道德素质提升。
3提升执法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岗位训练,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探索长三角执法一体化。
4提升服务质效。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强化层级监督考核,创新便民执法方式。
5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四基四化”建设,加强基本功建设。
(二)推进基层站所标准化建设
加快推进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加强现有执法站房资源的整合、调整和利用,保证必需的工作、生活条件。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四基四化”建设,完成基层执法站所外观统一标识工作。积极争取政府部门支持,将办公用房、辅助用房、附属设施、场地等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协调高速公路建设经营主体,推动高速公路路政大队执法站房与高速公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打造特色化基层执法站所。聚焦文化建设、普法阵地、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等主题,探索建设特色鲜明的基层站所,实现基层站所建设与执法效能建设的双向提升。
(三)科学配备和使用执法装备
加强执法装备配备和使用管理。明确执法装备购置经费来源,强化经费保障,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装备配备的相关标准规范,合理配置和更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以及安全防护等基本执法装备。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执法装备信息管理平台,对执法装备进行平台化管理。推进执法服装省级统采、分级采购,并配发到位。
加强专用执法设备配备。针对质量监督、污染防治、应急救援等专项特点,加强专用型执法装备配备,满足特殊条件下的执法需要。为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探索投入相应的专用应急设备。
(四)大力推进智慧执法
做好智慧执法顶层设计。围绕资源优化、数据共享、系统整合、业务融合,科学架构全省智慧交通执法系统。综合运用底层基础性先进集成技术和物联网设施,建立不同信息化系统的标准接口,打通跨专业、跨部门、跨地区的数据共享交换通道,打造数据分析处理智慧大脑、信息智能感知系统,着力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污染防治执法、公共服务等领域建立应用场景。坚持一张蓝图管到底,制定路线图,按照循序渐进,省市县联动的原则,分类分步加以实施。推广先进市县在数据资源整合、运行动态监测、运输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成功经验,为全省构建统一的交通运输智慧执法体系提供支撑。
推进省市县一张网建设和信息共享。建设全省统一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数据一个池、管理一平台”。在省智慧交通大数据中心的基础上,完善全省交通执法大数据,打造执法数据资源“一个库”。构建“一体、多维、全覆盖”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管理平台,涵盖全省公路、水路、质量工程等各个执法门类,实现执法全流程的规范化、透明化、便捷化。加强数据资源共享互通融合,促进省、市两级数据交换与共享,大力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数据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消除数据壁垒。
加大智能执法装备配置。对执法终端设备进行升级,实现现场执法终端系统与行政执法系统数据的互联互通,执法终端与指挥中心的实时联动。逐步建立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监测感知体系,不断提高视频监控、交通流检测、气象动态、超限监测、船舶运行数据等监测数据接入应用。研究推广电子巡查、轻微违法行为快速处置、非现场执法、互联网平台在线处理等高效化、智慧化执法模式。
深入推进数字执法建设。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协同推进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联通汇聚。加强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行政执法中的推广应用,对运输企业、车辆、船舶及各类生产经营行为实行精准监管、智慧监管。完善拓展部省共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功能,推进与安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等关联系统的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加强执法数据资源深度分析与有效运用,强化大数据研判功能,提升行政执法、隐患排查、风险防范的精准化水平。配备应用智能化执法终端,探索推广非现场执法方式,逐步加大执法案件电子化办理力度。充分利用动态监控、高速公路通行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对非法营运车辆及企业智能精准排查,实施靶向打击,提升治理效果。
六、推进高质量公路执法
推进区域协同、部门联合执法,深入开展全省公路重点领域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在超限超载治理、路产路权维护、运输市场监管和路网运行服务等方面,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借助先进科学技术手段提升执法效能,探索创建安徽公路执法科技品牌。
(一)推进公路联合执法
推进跨区域联动执法。大力推进长三角公路联合执法一体化,从执法联合会议共商、基础数据共享、政策标准互认、执法站点共建等方面,探索长三角“两客一危一货”车辆联防联控机制建设的实现路径。认真组织实施《安徽省公路执法区域联动合作机制(试行)》,从联动执法定期会商、执法协助、人员培训、执法宣传等方面,深入推进各市间联动执法常态化开展,及时总结联动成果,完善区域联动合作机制,不断提高全省公路联动执法能力和水平。
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推动建立健全与公安、安监、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部门在公路执法监管中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强化“两客一危”车辆和企业的联合监管。探索建立基于危险货物电子运单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全链条监管机制,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全过程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公安、交通常态化联动执法机制,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联动执法。推动与生态环保、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联动执法协助机制,协同推进机动车尾气排放治理(I/M)机制执行和非法倾倒固体废弃物、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推动与市场、商务等部门建立健全相关工作联动机制,加大对违规维修与检测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深入推进超限治理
推动公路治超。加强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治超系统、大件运输许可系统、运政等系统联网及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设施设备,优化检测流程,实现精确称重、自动识别(超限超载)、自动疏导(放行或禁入)。优化路警联合治超执法工作机制,规范联合执法业务流程。督促各地健全货车生产、改装联合监管工作机制,严查非法生产、改装货车出厂上路行驶。推动货车生产改装、注册登记、市场准入、路面执法、检验检测等信息交换共享和证据互认,建立货车信息全链条共享处理机制。全面梳理公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大力推广源头治超监控系统,常态化开展检查巡查。探索建立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激励和通报机制,引导货运源头单位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研究制定货车超限超载信用评级分类管理办法,推动实施货车全过程信用监管,诚信加分、失信减分、主动修复补分,引导货运企业合法装载、诚信运输。
构建“互联网+”治超新模式。按照“全过程记录、全业务上线、全路网监控、全链条管理、全方位服务”的总体要求,推进部省共建联网治超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实现一线执法全过程监管和全流程回溯管理。建立货物装载源头倒查机制和货车非法改装联动治理机制,实现治超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全面提升治超大数据分析应用和远程精准监管能力,推进超限超载治理现代化。制定并完善治超非现场执法相关的工作流程、技术规范标准,深入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
(三)强化路产路权维护
强化路政执法日常监管。全面贯彻《安徽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加强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深入推进路域环境治理路政执法工作。持续开展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卡点整治工作,巩固公路限宽限高设施和检查卡点排查整治成果。加大涉路案件查处力度,确保“十四五”期间,路政案件结案率不低于98%。健全完善公路路产、路政案件、建筑控制区管理、涉路工程项目监管等电子档案,提升全省路政执法工作科技化水平。
提升高速公路监管手段和效率。以网络巡查为主,路面巡查为辅,充分利用高速公路全程视频监控系统,做好网络巡查相关工作。从排查网络巡查盲区入手,对存在监控盲区的路段通过路面巡查加强监管,对网络巡查发现的问题通过路面巡查及时处置。适时调整网络巡查频率,重点时段增加巡查次数。加大节假日、恶劣天气时期网络巡查频次,确保及时发现高速公路上的违法行为和突发情况,视情况通知公安交管等部门进行及时处置。
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完善服务区制度标准和服务监督体系。稳步推进《安徽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规范》《安徽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安徽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星级考核评定办法》修订工作,实现标准化运营,规范化管理。探索建立服务区实时化评价制度,提升监管效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服务区重点领域的安全防范,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处置管理,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加强“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在服务区的应用,加强信息统计和发布工作,服务公众出行选择。配合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开展污染防治工作,为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提供便利服务。
(四)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
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以深化扫黑除恶斗争为抓手,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常态化,聚焦重点、突破难点,持续强化“两客一危”、城市出租车、普货运输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规范市场秩序,维护行业安全健康发展。建立完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抽查通报、违法违规信息抄告及后续处理工作机制,定期分析各地执法情况,建立健全重点监管目录清单,适时组织专项行动,提高执法监管的前瞻性、针对性。积极探索“两客一危”企业第三方安全监督检查和危化品运输安全巡查工作机制。重点加强跨区域突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重点打击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非法营运、违规异地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全省汽车维修、驾驶培训等道路运输相关行业的监管,推动服务质量和消费透明度提升。
强化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主动安全防控系统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加快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和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建成省内道路运输违法违规信息抄告系统,协调推进长三角区域道路运输“两客一危一货”违法违规信息线上抄告,实现执法监管闭环管理。加快智能监控网络建设,规划智能监测网点,统一智能监测数据采集和传输标准,推动各地建设覆盖关键区域的智能信息采集、监管和应用网络,推动执法监管数据采集运用中心建设。
(五)提升路网服务水平
加强路网运行监测与协调调度。采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构建全省统一的高速公路路网运行管理平台,加强与公安、气象、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文化旅游、自然资源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建立全网覆盖、动态感知、互联互通的路网运行监测体系。强化全省高速公路“一路三方”工作联动机制,明确相关职责分工,提升高速公路路网管理能力和水平。
提高高速路网应急处置能力。做好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明确专职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督促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优化完善应急救援网络布局,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及演练,加强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维护。建立路网运行分析、预测与评估机制,对可能发生并影响高速公路路网正常运行的事故灾害、恶劣天气以及社会活动等重大路网事件进行研判分析,必要时开展会商评估,采取相应预警预防等措施,降低路网事件对高速公路路网运行的影响。
提升高速公路出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全省高速公路出行信息服务制度,制定高速公路出行信息服务标准,以及信息审核、发布等相关管理规定。巩固提升96566高速服务热线服务质量,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沿线信息发布设施、出行服务网站、交通服务热线、广播、电视、车载终端以及移动终端等多种渠道,开展高速公路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本省高速公路有重大影响的路网出行信息和重大节假日出行指南,满足社会公众对高速公路交通“出行前”和“出行中”不同阶段的需求。推动与长三角地区及周边省份的高速路况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推进“互联网+出行信息”,向社会公众提供更丰富、更权威、更高品质的出行信息服务。加大ETC发行力度,拓展ETC应用范围,完善投诉处理体系,提升ETC服务水平。
七、推进高质量水路执法
全力推进水路交通安全执法监管、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长效监管。探索构建海江河一体化智慧执法体系。提升水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推进长三角地区海事一体化执法监管新模式,助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提升水路交通安全监管水平
加强水路交通安全执法监管。以安全隐患排查和重大风险源监管为基础,推动建立跨部门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完善预警信息和航行通(警)告发布。建立联动执法监管格局,建设智能化移动执法平台,实现现场精准打击。推进水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督促各地交通执法机构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水路交通执法队伍应急处置能力,科学调配水路执法力量参与水路应急处置。
开展通航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日常执法巡查,建立健全水上交通执法巡航巡查机制,加强重点水域、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和重点船舶的巡航巡查,打击扰乱通航秩序的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船载危险化学品运输、水上无线电秩序、船舶防碰撞、客渡运安全、船舶标志标识等方面治理。加强航道及航标等通航设施保护。加强与船闸运行单位协调联动。加强航道资源保护和利用,推动建立航道锚地技术参数、使用情况的网上公布和共享共用机制。
加强港口执法监督。完善港口安全监管机制,重点强化对客运码头、危险品码头及管线、罐区、库场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港口岸线使用监管,巩固非法码头整治成果。开展港口执法专项行动,查处各类违反港口生产经营规定的违法行为,进一步维护港口安全和生产经营秩序。
加强水路运输执法监督。加强运输市场监管,开展水路运输及水路运输辅助业执法检查,强化水运企业经营资质管理,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水路运输市场秩序。
推进船舶监管安全规范有序发展。开展船载货物安全执法监管。严格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和进出港报告管理,加大船载危险货物谎报瞒报行为查处力度。强化船舶现场监督管理,加强船舶安检员适任培训,打击脱管脱检船舶。加强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常态化治理,着力构建和谐安全的水路交通环境。推动实施长三角船舶电子证照互认,逐步推动电子证照替代实体证照。
规范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健全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加大调查装备投入,提升事故调查质量。加强海事调查官队伍建设,制定海事调查官培训方案、建立事故分析制度,及时掌握辖区事故发生的规律,提出安全管理建议和事故预防措施,防范各类水上交通事故。
(二)构建水上一体化联合执法机制
推进水上跨区域协同执法。推进区域联合执法、信息抄告、案件协查、异地查处等工作,提升区域整体交通管理成效。以淮河干线(安徽段)五市联合巡航执法协作机制为示范,推动建立“合裕线”、芜申运河等省内干线航道、长江干支流、省际市际航道联合巡航执法机制,加强与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打造跨部门、跨区域协同管理、联勤联动工作机制。
推进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联合监管。积极参加区域内海事监管、防治污染、应急处置、服务保障等合作平台建设,推动区域海事执法联动,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创新区域一体化协调机制,提升水上安全区域协同能力,构建违法船舶综合治理格局。提升数字监管能力水平,推进智慧海事监管基础建设。积极参与构建长三角海事“一体化”信息共享平台,推进信息深度共享。大力推进基础设施装备体系和海事智慧平台建设,提升海事数字化监管水平。逐步实现长三角区域海事信息互通、监管互动、资源共享。
(三)加强污染防治监管
强力推进船舶防污染执法监管。深入推进船舶污染防治执法监管,督促指导各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港航企业和船舶履行主体责任。重点加强船舶水污染物排放、船舶使用燃油、船舶岸电使用监管。清单化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严厉打击船舶偷排超排洗舱水、不按规定使用燃油、不按规定使用岸电等涉及水污染、大气防治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
协同推进港口污染治理。强化长江经济带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应用推广,加强相关部门联勤联动,深化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实现“船-港-城”各环节有效衔接。严厉打击港口、码头未按规定配备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和器材的行为。
八、推进高质量建设执法
逐步完善交通工程建设执法监督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建设执法新方法。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加大重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和工程建设违法处罚力度。强化建设安全生产。加强建设项目招投标市场执法监督。
(一)完善建设执法监督工作机制
加强建设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完善建设执法顶层设计,修改完善《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做好《安徽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调研论证和起草工作。
加强市县建设执法的监督指导。采取组织建设执法推进会、开展建设执法专项指导、开展业务培训班等形式强化对地市建设执法工作的指导。对建设执法开展不力的市县开展重点督导,推动市县建设执法工作有突破、执法水平有提升。
探索建立建设执法新方法。变“被动”为“主动”,做到执法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加强对工程项目质量、招标投标及标后履约等方面检查。探索应用“现场督查+远程督查”“执法监督+专家监督”“日常巡查+备案督查”等组合督查形式,强化监督执法工作。积极构建职责明晰、衔接紧密、协作有序、运转顺畅的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监管联动协作机制。
(二)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
加大重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力度。适度增加行政执法检查频次,科学合理制定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突出抓好PPP项目、山区高速公路、跨江跨河特大桥梁、长大隧道、大型船闸等省管公路水运重点项目的执法监督。做好环保相关督导检查工作,督促参建单位做好施工扬尘治理、施工污水达标排放等工作。
加大工程建设违法处罚力度。对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做到严查处、零容忍。建立整改跟踪机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到位。相关处罚信息纳入从业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评价。
(三)加强建设项目招投标市场执法监督
做好省管公路水运重点工程招标投标中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置,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招标投标市场行为。加大标后履约行为执法检查,深入项目,严厉打击违法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已经实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执法改革的市县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与同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的协作,强化信息共享,推进招标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严厉打击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
九、强化党建引领打造执法铁军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全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风纪严谨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
(一)强化党建引领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执行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要求和领导班子决策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有关重要论述制度,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引导党员干部把对党忠诚体现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日常言行上。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加强先进典型宣传,发挥创建模范机关标兵单位和先进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深入到1个基层执法大队、2个市县执法机构、所在机关党支部开展机关党建专题调研和专项督查,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突出思想建党理论强党。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严格落实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理论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常学常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持之以恒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宣传,引导党员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认真落实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制度,用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形成的良好机制,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以满腔热情“改作风、办实事、优环境”,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省直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对标对表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建立完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有效防范处置风险隐患。
夯实基层党建基础。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制度,深入开展“领航”计划、“双争一创”等活动,锻造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深化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服务中心工作、落实重大任务、推动经济发展中的政治引领、督促落实、监督保障作用。建立完善党员日常管理工作链条,推动党员管理常态化长效化。发挥党支部“管到人头”的优势,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监督特别是工作时间之外的监督。
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党纪一起抓,加强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纪律审查等工作。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监督执纪力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深做实日常监督。开展履责风险评估,杜绝“打招呼”“递条子”等现象,严查“人情案”“关系案”等腐败问题。加强对处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开展“暖心回访”。
(二)塑造执法新形象
开展执法为民服务。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坚持重心下移,深入了解群众需求,持续完善重点民生项目清单,把问题找准、把举措找实。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做好群众工作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把服务群众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切实提升群众服务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基层执法站所便民服务设施,为从业人员免费提供基本服务。建立基层执法站所长接待日制度,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与服务相对人开展联建共建活动,面对面解决实际困难问题。打造党员先锋队、党员示范岗,推行党员志愿服务,组织党员干部到基层执法站所、企业、站场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提高执法公信力。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加强内外部监督,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执法工作的重要标准,建立相应奖惩制度,激励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积极做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排查化解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守住廉政底线。大力推进廉洁执法,持之以恒整治“四风”,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执法队伍培训教育,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权限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广泛开展岗位廉政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廉政微课堂等主题教育。加大交通执法中的作风问题和廉洁问题整治力度。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三)打造特色执法文化
树立执法典型。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比武、大练兵。开展“最美交通执法人”“最美基层执法单位”评选活动,发掘、培树、宣传一批先进典型。
深入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注重文明单位内涵建设,组织参加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推荐评选活动,推动行业系统文明创建。持续推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员工建设,大力开展岗位培训和职业教育。
创建执法品牌。推动全省“互联网+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品牌建设,通过官方媒体、公众号、现场会等形式,展示安徽“互联网+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先进做法,打造在全国有影响力智慧执法品牌。深入挖掘培育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其他品牌,成熟一个,推出一个。聚焦文化建设、普法阵地、新兴科技、绿色低碳等方面,加快培育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文化品牌。
打造执法铁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争先进位”的执法意识,坚持“忠诚担当、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的目标定位,全力打造交通执法铁军。建设统一规范、文明有序的办公环境,规范标识、行为举止、办公秩序,加强准军事化管理。注重培育提炼行业核心价值观,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全员参与的职工文化,培养团结协作、勇于创新、奋发有为的团队精神,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竞争力。
十、强化组织保障
(一)推进规划落地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综合执法机构要按照“五年规划、三年滚动、年度推进”的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提出本地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具体目标,以年度任务的抓实抓细推动五年规划重点任务的落地见效。
(二)开展试点示范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综合执法机构要着力打造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示范项目,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通过业务培训、现场考察、建立平台等多种形式,建立经验交流机制,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全局。
(三)加强资金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综合执法机构要加大对交通执法设施装备、智慧执法系统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探索与金融机构、高科技互联网企业、社会团体组织开展创新合作,撬动多方资本力量参与智慧执法建设。加强执法人员职业保障,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落实抚恤等政策。
(四)强化舆论宣传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综合执法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选择主题鲜明、具有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图片、微视频等,在主要公共场所进行展示和滚动播放,讲好交通综合执法故事,增强公众共识,努力形成社会各界关注执法、支持执法、监督执法的良好氛围,塑造安徽综合交通执法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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