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印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技术”等7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99号〕(以下简称《通知》,可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自行下载),公布了“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载运装备与智能交通技术”、“新能源汽车”等7个交通和能源领域重点专项2023年度申报指南。我部作为上述重点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可推荐申报相关项目。
上述交通领域重点专项,是我部与科技部按照“三个共同”原则,合力推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和科技强国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十四五”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规划》任务的重要抓手。现请你单位立足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和科技强国实际,根据各专项指南任务和本单位相关工作基础,研究提出申报意向。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和人才培养相关要求,坚持使命导向,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承担相关研发任务。同时,申报工作要对照《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152号)要求,强化牵头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责任,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牵头单位相关领域专家。
请各单位于2023年6月25日16时前将项目申报意向表(见附件)反馈我司,相关人员及单位资质和申报条件等需满足科技部《通知》中明确的各项要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祺,于文亮,010-65292869,邮箱:wangqi@mot.gov.cn
交通运输部科技司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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