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废细胞”创建期间,各区需分别于每年的6月和12月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评审验收合格的“无废细胞”名单,市生态环境局将分别于次月组织开展抽查及名单公开。
关于开展“无废细胞”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要求,鼓励和指导有关单位以“无废细胞”创建为抓手,以点带面,推动全市“无废城市”建设,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现将开展“无废细胞”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类型
按照《天津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我市制定20种“无废细胞”场景的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分别为“无废工厂”、“无废园区”、“无废机关”、“无废医院”、“无废学校”、“无废小区”、“无废街道”、“无废酒店”、“无废超市”、“无废商场”、“无废快递”、“无废展馆”、“无废建筑工地”、“无废景区”、“无废餐馆”、“无废汽修”、“无废乡村”、“无废大棚”、“无废科技园”、“无废菜市场”。同时鼓励各区结合各自特色,谋划创建其它场景“无废细胞”。
二、创建程序
各区负责组织开展“无废细胞”创建工作,明确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工作台账,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无废细胞”创建期间,各区分别于每年的6月和12月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评审验收合格的“无废细胞”名单,市生态环境局将分别于次月组织开展抽查及名单公开。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要高度重视,充分统一思想,全面凝聚共识,把握时间节点,力争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全员参与、齐抓共创的良好氛围。严格按照“无废细胞”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审验收、审核把关,并根据评审验收结果形成书面评审验收意见,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二)加强工作指导
各区政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和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各街镇、各申报点位的工作指导,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勇气攻坚克难,全力以赴,主动作为,加快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无废细胞”创建目标。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区要及时发掘“无废细胞”创建工作中的特色、亮点,深入开展“无废细胞”的宣传,积极联系当地融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报道,发挥创建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无废细胞”创建让人民群众了解“无废城市”的概念和做法并有获得感,从而主动参与、积极践行。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转载请注明出处。若需了解详细的安防行业方案,或有其它建议反馈,欢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