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博物馆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智慧博物馆评价指标的引导。本文件的制定可衡量和反映智慧博物馆建设成效,引导智慧博物馆建设工作的标准化、体系化,实现“以评价促建设”,推动智慧博物馆的高质量发展。
本文件以智慧博物馆高质量建设发展为目的,结合国内外智慧博物馆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和实践应用,从基础设施、云平台、大数据平台、智慧应用、安全保障、运维保障6个类别提出智慧博物馆评价指标。
由中国国家博物馆提出、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归口管理,中国国家博物馆、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浙江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西北大学、北京化工大学、西安元智系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共同参与起草的《智慧博物馆评价方法》(T/CESA 1255―2023)团体标准,于2023年3月31日发布,并于2023年4月1日正式实施。
1、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智慧博物馆评价的指标体系,规定了评价指标项、指标权重及计算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智慧博物馆评价,也适用于博物馆改扩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87-2011 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T 16571-2012 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系统要求
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36344-2018 信息技术 数据质量评价指标
JGJ 66-2015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T/CESA 1254-2023 智慧博物馆建设总体要求
标准全文在线阅读:《智慧博物馆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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