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出台《扬州市氢能产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氢能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培育的重要板块。为加强我市氢能产业安全管理,护航高质量发展,保障氢能全产业链安全,近日,扬州市正式出台《扬州市氢能产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按照新行业、新业态安全风险跟进管控机制,牵头编制《扬州市氢能产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经过外出考察调研,借鉴学习省内外其他城市经验做法,起草《扬州市氢能产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讨论稿;今年3月,市危化品专委会办公室组织发改、自然资源、住建、交通、商务、公安、应急等部门召开座谈会,研究构建涵盖氢能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加注和使用全链条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对讨论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在市应急局网站公示,向全社会和相关企业征求意见;在完成专家论证和局办公会研究后,提交市政府审议。7月27日,《扬州市氢能产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经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安委会文件正式印发。

《规定》共二十六条,明确了管理暂行规定制定依据、适用范围、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氢能企业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氢气加注和使用安全等方面的规定等,为我市氢能新产业风险管控、安全发展提供依据。

扬州市出台《扬州市氢能产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下一步,市安委会将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并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要求及相关精神,全面推进氢能产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对辖区内氢能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各部门联合指导、检查工作机制,促进我市氢能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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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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