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获证组织:
国家认可委(CNAS)《关于对认证质量进行拉网检查的通知》认可委(秘)(2007)136号文件要求认证机构于2007年9月20日至2007年11月20日期间进行一次对认证质量的拉网式检查,并要求认证机构向获证组织发出“紧急上报出口产品被召回情况的通知”,为此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获证组织在近两年内是否有我中心颁发证书覆盖产品加施CCC或GA标志出口的情况,是否有加施上述标志后的出口产品被召回的情况,如有上述两种情况,必须在2007年9月30日上午12点前,紧急上报我中心综合部,重点说明被召回产品名称、数量、时间是否加施CCC或GA认证标志,及被召回主要原因。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我中心将立即采取相关证书管理措施。联系电话:010-51651890-810传真:010-63345545,联系人:认证中心综合部 杨林、王艳霞。
二、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我中心对认证委托人/获证组织的评价和监督检查,将关注以下内容:
1、对于产品出口企业,工厂检查过程将关注加施CCC或GA认证标志的出口产品与目标市场国法律法规、合同等对产品质
量安全要求的符合性。
2、获证组织的产品存在被国内、国外召回、行政监督抽查不合格、用户投诉等情况时,将监督检查并进行跟踪直至相关不符合纠正到位。
3、获证组织应正确使用认证产品的检测报告,对工厂检查中不符合项和相关问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有效整改。
4、获证组织如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故的情况时,应识别是否与我中心认证产品及过程有关,如有关联应立即报告我中心。
5、获证组织是否存在瞒报认证相关的人数、现场、重大事故的情况,如有此类情况,我中心将视情况进行必要的核实。
请获证组织配合本次认证质量拉网检查,在首先按时完成第一项上报后,结合上述第二项的5条要求,组织进行自查自纠,如有上述情况的,务于2007年11月1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认证中心综合部。
特此通知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抄送:中心各分包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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