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松原市发改委批复该市智慧交管系统升级改建项目初步设计,项目计划建设智慧交通数据中心1个,交通信号集成平台、智能交通管控平台、设备资源管理平台3大业务平台,包含交通态势感知示范路口系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交通流量采集系统等内容在内的12个子系统。同时购置交通态势感知设备、信号机、电子警察抓拍单元、雷视融合智能检测器、交通诱导屏、违停球机、终端主机、高空全景摄像机、交通灯信号检测器、机房机柜等各类配套设备,建设完善城区122个路口的智能交通管控设备及附属设施等。
项目规划总投资超过1.18亿,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而在7月底发标的“松原市智慧交管系统升级改建项目”,招标金额仅有1500余万,建设内容与该批复内容完全一致:
建设智慧交通数据中心1个,交通信号集成平台、智能交通管控平台、设备资源管理平台3大业务平台,包括交通态势感知示范路口系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交通流量采集系统等内容在内的12个子系统。同时购置交通态势感知设备、信号机、电子警察抓拍单元、雷视融合智能检测器、交通诱导屏、违停抓拍球机、终端主机、高空全景摄像机、交通灯信号检测器、机房机柜等各类配套设备,建设完善城区 122个路口的智能交通管控设备及附属设施等。
不知道是不是分批招标,如果申报批复与招标内容相差一个亿,那就有问题了。
松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你单位报来的松原市智慧交管系统升级改建项目实施方案文本和请示文件《关于报批松原市智慧交管系统升级改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松公交〔2023〕5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松原市智慧交管系统升级改建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报告》(东方华太初评字〔2023〕199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同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松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松原市智慧交管系统升级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松发改审批〔2023〕28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松原市智慧交管系统升级改建项目
(项目代码:2306-220700-04-04-452398)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智慧交通数据中心1个,交通信号集成平台、智能交通管控平台、设备资源管理平台3大业务平台,包含交通态势感知示范路口系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交通流量采集系统等内容在内的12个子系统。同时购置交通态势感知设备、信号机、电子警察抓拍单元、雷视融合智能检测器、交通诱导屏、违停球机、终端主机、高空全景摄像机、交通灯信号检测器、机房机柜等各类配套设备,建设完善城区122个路口的智能交通管控设备及附属设施等。
三、建设地点
位于松原市城区内,前端设备等分布在松原市宁江区内,南至302国道、西至环保大街、北至一厂路、东至203国道及成吉思汗大街。
四、建设期限
10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11840.48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六、相关要求
(一)松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松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形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松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项目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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