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安委会印发《全区生产安全事故“举一反三”工作机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国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举一反三”启动、响应和整治等工作机制,切实推动公共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转变,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建立启动机制。明确启动条件,国外、区外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区外发生社会影响大、性质恶劣生产安全事故的,各级各有关部门立即启动“举一反三”机制。督促有关行业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增强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水平,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建立响应机制。自治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尽快通过各种渠道搜集事故信息,并编发《事故警示信息》或《工作提示信息》,及时传达至系统内各级基层部门和行业内各企事业单位。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及时将关于生产安全事故(事件)情况的通报转发给各市安委会、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业,督促指导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响应措施,视情适时召开安全防范工作视频调度会议,部署做好全区事故防范工作。
建立整治机制。自治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结合广西实际情况“举一反三”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明确整治目标、整治范围、整治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等。分级建立事故隐患清单,督促相关单位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行闭环管理。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根据事故影响程度视情况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督导专项整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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