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工作,通过工作调度、点对点督办、专项帮扶等,督促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持续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承担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的主体责任。截至2023年10月19日,全省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实施自动监测设备和替代监控建设联网率均达到100%,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是完成扩面工作。今年一季度,湖北省执法局帮扶指导各市州依法依规扩宽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监管边界,实现“摸清底数,精准管控”。各市州按时依法确定并公布了2023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其中应依法安装建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水、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共计3619家。2023年全省重点排污单位数较2022年增加48%,其中荆州市、武汉市、黄冈市增加重点排污单位数排名全省前三位。
二是强化目标考核。根据工作时序进度安排,将水、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工作纳入对全省执法机构2023年第三季度红旗蜗牛项目评比,全省各市州须在9月底前完成2023年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联网工作。经考核评比,全省有14个市州按期完成工作,被评为“红旗”项目。
三是注重细节管理。督促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及责任部门,倒排工期,狠抓落实,并根据企业实际状况,逐一制定安装联网实施计划,按周确定计划任务数并组织推进。针对2023年全省新增重点排污单位数量大、企业类型繁多等实际情况,省执法局联合各市州对1066家无法实施自动监控设备安装的企业进行帮扶指导,指导其通过使用工况参数、用水用电用能、视频探头、振动监控等间接反映水或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替代监控设备,履行法律义务。其中武汉市、荆州市、黄冈市完成安装替代监控的重点排污单位数排名全省前三位。
四是加强调度盯办。成立全省重点排污单位建设联网工作专班,对照各地安装联网工作周计划实施日调度,每日调度周计划完成情况,每周向各市州局主要负责人通报进展,对未完成周计划任务、整体进度滞后的予以通报。截至2023年10月,省厅共印发通报(月报)4期,紧急通知2份,点对点工作督办函3份,不断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督促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快工作进度,确保2023年9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
经调度、核查和督办,全省3619家水、大气重点排污单位中,除去长期停产、搬迁及改扩建不具备安装自动监测设备或其他替代性监控措施企业231家,具备安装自动监测设备条件的企业2322家。截至10月19日,已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已联网企业2322家,占比100%;采取其他替代性监控措施企业1066家,已安装监控并联网1066家,占比100%。与全国及中部六省重点排污单位数量均值相比,湖北省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和其他替代监控安装联网数量高于全国和中部六省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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