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4月15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170,270,7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22日。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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