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了规范网络安全事件的报告,减少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维护国家网络安全而起草的一项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明确了网络安全事件的定义和分级标准,将网络安全事件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根据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进行划分。
规定了网络安全事件的报告主体、报告对象、报告内容、报告时限和报告渠道,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网络或者通过网络提供服务的网络运营者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报告,属于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应当于1小时内进行报告,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发现涉嫌犯罪的,还应当同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规定了网络安全事件的处置和总结,要求运营者在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事件处置结束后,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对事件原因、应急处置措施、危害、责任处理、整改情况、教训等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形成报告按照原渠道上报。
规定了网络安全事件的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要求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国家网络安全事件报告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地方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网络安全事件报告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对于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报告网络安全事件的,依法进行处罚,对于因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网络安全事件,造成重大危害后果的,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网信部门报告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对于已采取合理必要的防护措施,按照本办法规定主动报告,同时按照预案有关程序进行处置、尽最大努力降低事件影响的,可视情免除或从轻追究运营者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该办法的出台,体现了国家对网络安全的高度重视,旨在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事件的报告和处置机制,提高网络安全事件的应对能力和水平,保障网络安全和社会稳定。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意见征集,为完善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提供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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