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市及自治区发布了涉及数字经济相关目标及规划,具体规划概览如下:
北京市
《北京市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行动方案》提出提高数字技术供给能力,构建数字技术创新生态等举措,包括集中突破高端芯片、人工智能、关键软件、区块链、隐私计算、城市空间操作系统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超前布局6G、未来网络、类脑智能、量子计算等未来科技前沿领域,支持区块链先进算力平台和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平台拓展应用,吸引国内外开源项目与机构在京落地,形成以公共平台、底层技术、龙头企业等为核心的多样化数字技术创新生态。
上海市
《上海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底,上海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稳居全国前列,增加值力争达到3万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大于60%,产业集聚度和显示度明显提高,高潜力数字新兴企业加快成长,高水平数字消费能级不断跃升,若干高价值数字产业新赛道布局基本形成,国际数字之都形成基本框架体系。
天津市
《天津市加快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提出,到2023年,数字化发展整体实力进入全国第一梯队。数字经济创新引领能力显著增强,成为全国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新高地。数字公共服务体系更加高效便捷,数字生活服务更加普惠可及。数字政府建设水平全国领跑,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发展的数字治理新模式。“城市大脑”赋能发展的能力基本形成,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取得重要突破,数据资源要素实现高效配置,开放、健康、安全的数字生态逐步完善。
重庆市
《重庆市数字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提出,到2022年,集聚“100+500+5000”(100家创新能力强、发展后劲足、带动效应显著的数字经济龙头企业,500家前沿领域高成长创新企业,5000家“专特精尖”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团队)数字经济领域市场主体,打造千亿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群,创建10个国家级数字经济应用示范高地,高水平建成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到2025年,大数据智能化走在全国前列,全市数字经济总量超过1万亿元,建成国内领先、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经济创新发展高地,数字经济成为支撑我市“智造重镇”“智慧名城”建设的主力军。
广东省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深入实施数字中国发展战略,加快建设数字广东,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发展,着力提升数字化生产力,充分发挥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重要价值,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建设全球领先的数字化发展高地。
江苏省
《江苏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数字经济强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10%,数字经济成为江苏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产业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江苏制造”进一步向“江苏智造”转变,打造一批国家和省级重点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新建一批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金融、物流、商贸、旅游、文化等服务业数字化、智能化蓬勃发展,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取得明显成效,数字技术在一二三产业中实现深度融合应用,数字化转型推进绿色化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浙江省
《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稳居全国前列、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数字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0%左右,高水平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加快建成“三区三中心”,成为展示“重要窗口”的重大标志性成果。建成全国数字产业化发展引领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5%,形成数字安防、集成电路、高端软件等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标志性产业链和数字产业集群。
安徽省
《“数字安徽”建设总体方案》提出,到2024年,安徽力争产业数字化转型迈上新台阶、数字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数字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其中,5G网络覆盖能力进入全国前列,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信息制造业规模力争突破6000亿元,中国声谷营业收入力争超过3500亿元。
《加快发展数字经济行动方案(2022D2024年)》提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实现全覆盖,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取得显著成效,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上云用数等重点领域发展水平保持全国第一方阵。数字乡村和智慧农业建设步伐加快,有力助推农业现代化。通过强化数字技术引领,促进服务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构建影响力大、竞争力强、普惠多元的服务产业新体系。
山东省
《山东省“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规划》提出,到2025年,数字强省建设实现重大突破,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取得显著成效,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数字基础设施、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建设成效大幅提升,整体工作始终处在全国“第一方阵”。数字产业化竞争力显著提升,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实现一、二、三产业重点行业领域数字化改造全覆盖,高水平建成山东半岛工业互联网示范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覆盖面达到90%以上,打造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产业数字化创新发展策源地。全省数字经济总量年均增幅达到11%,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力争超过10%,建成全国数字经济发展示范区。
河南省
《河南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经过五年努力,全省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关键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实现倍增,数据价值化试点在全国率先推进,产业数字化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数字基础设施支撑和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数字治理和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数字经济生态系统持续完善,郑州成为国家重要通信枢纽、信息集散中心,郑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基本建成全国数字产业化发展新兴区、产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区。
河北省
《河北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0-2025年)》提出,到2022年,大数据创新应用体系基本形成,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取得突破性进展,农业、服务业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信息化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建成一批包容性强、适应性广、政策环境优的数字场景应用市场,基本形成以大数据产业、制造业数字化、服务业数字化、电子信息产业为支撑的数字经济发展格局。.产业数字化转型成效显著。两化融合指数达到88,工业互联网平台达到130家,形成在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和产业体系,钢铁、石化、汽车制造等行业的重点企业基本完成数字化改造,打造一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数字化升级典范。智慧农业、智慧物流、智慧交通、电子商务等发展水平步入全国先进行列,网络零售额突破3700亿。
湖南省
《湖南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0-2025年)》提出,经过规划期的努力,全省数字经济实力显著增强,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数字经济基础设施能力全面提升,数字治理体系初步完善,湖南成为全国数字经济创新引领区、产业聚集区和应用先导区。到2025年,数字经济规模进入全国前10强,突破2500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保持15.8%以上;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到45%,其中数字产业化总量突破7500亿元,产业数字化总量突破17500亿元。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聚焦工程机械、轨道交通、中小航空发动机等重点行业,推动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全面提升企业数字化水平。打造工业互联网供给体系,推进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引进、培育一批全国领先的解决方案供应商,打造多层次系统化平台体系。加快工业互联网应用普及,推动低成本、模块化工业互联网设备和系统部署应用,强化测试评估,提升企业数字化、网络化基础能力。深入推进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行动,不断提升中小企业信息化水平。加快培育工业互联网APP,促进企业生产管理关键环节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推进协同研发设计平台、个性化定制平台建设,培育制造业新模式新业态。加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在优势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的推广,促进企业本质贯标,打造新型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
湖北省
《湖北省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湖北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10%,重点建成“四区两中心”,即建成全国数字产业化引领区、全国产业数字化先导区、中部数字化治理样板区、数字生态活力区、全国数字商贸物流中心、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数字科技创新中心。遵循数字经济发展规律,突破原有产业区域布局发展模式,形成以数据要素为主要引导的全省数字经济区域布局。重点建设湖北数字经济“一极两带”,即“武汉数字经济牵引极”和“汉江数字经济连绵带”“沿长江数字经济连绵带”。
江西省
《江西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数字经济增加值增速持续快于全省经济增速、快于全国平均增速,努力实现规模倍增、占全省GDP比重达到45%左右,数字化创新引领发展能力显著提升,数字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深度显著增强,数字化公共服务能力、数字化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南昌“元宇宙”等聚集区蓬勃发展,力争数字经济整体发展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产业数字化转型迈上新台阶。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更加深入,两化融合发展指数、生产设备数字化率、装备数控化率等力争达到并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普及率进一步提升。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加速普及,生活性服务业多元化拓展显著加快,数字化生活全面普及。农业数字化转型快速推进,基本建成全国农业数字化发展典范。新智造、新文创、新零售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持续提升,规上数字文化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400亿元。产业数字化转型的支撑服务体系基本完备。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实现绿色发展水平的整体提升。
山西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数字经济发展进入“加速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4%,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迈入快速拓展期,数字化治理发展成效显著,数据价值化有序推进,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价值显现。产业数字化跨越式发展,依托数字技术和数据资源,推动传统产业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培育500个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传统制造业重点领域基本实现智能化制造。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达到8个以上,推动龙头企业建成3个以上具有行业影响力水平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农业高效发展,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应用水平显著提升。
辽宁省
《数字辽宁发展规划(2.0版)》提出,到2025年,要实现数字辽宁整体发展水平实现跨越式提升;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数字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速10%左右;到2035年,要高水平建成网络强省,跻身创新型省份前列,高质量建成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充分发挥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放大、叠加、倍增效应,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加快数字科技创新,聚焦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培育壮大新动能,形成多点支撑、多业并举、多元发展的产业发展新格局,以数字化倒逼改革,增强数字政府效能,优化数字社会环境,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的智能化水平,加快“数字蝶变”,为全面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贵州省
《贵州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实施数字经济万亿倍增计划,数字经济成为驱动经济发展的主引擎,建成全国大数据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区,打造全国数据融合创新示范高地、数据算力服务高地、数据治理高地。到2025年,大数据电子信息产业总产值突破3500亿元;全省数字经济增加值实现倍增,在GDP中的占比达到50%左右;三次产业规模以上企业基本实现大数据深度融合改造全覆盖。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深入推进,主导产业集群加快形成,特色产业生态加速发展,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到2025年,大数据与工业、农业、服务业融合发展指数分别达到47、45、46,建成全国大数据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区,打造全国数据融合创新示范高地。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指出,到2025年,全国一流的数字经济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数字化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数字经济发展取得多点突破,工业和服务业数字经济渗透率达到全国上游水平,数字农业发展成为全国样板,育成一批数字经济领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诞生一批“瞪羚”和“独角兽”企业,建成一批国家级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培育若干全球知名、国内领先的数字经济经典品牌,培育形成数个优势产业集群,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数字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成为东北地区数字经济发展新龙头。
海南省
《智慧海南总体方案(2020-2025年)》提出,至2023年底,智慧海南资源要素体系和机制体制基本完善,对自由贸易港的引领支撑作用进一步彰显,驱动经济质量、服务质量、生态质量不断提升。信息基础设施向高速、泛在、智能方向升级,便捷畅达的国际化通信环境基本确立。新一代信息技术全面赋能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提速。基于数字孪生城市的精细治理能力、海关监管能力和服务能力持续增强。至2025年底,以“智慧赋能自由港”“数字孪生第一省”为标志的智慧海南基本建成,国际信息通信开放试验区、精细智能社会治理样板区、国际旅游消费智能体验岛和开放型数字经济创新高地的战略目标基本实现。国际互联网业务开放和信息服务、国际医疗康养和旅游消费服务、数字孪生驱动的一体化智慧监管和治理模式、离岸创业创新以及数据跨境服务等特色领域综合能力领跑全国,初步将海南打造成为全球自由贸易港智慧标杆。
陕西省
《陕西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指出,到2025年,陕西数字经济迈向全面扩展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10%,数字化创新引领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竞争优势突出,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的广度、深度显著增强,产业数字化发展成效显著,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西部领先,数字经济治理能力、数字化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数字经济成为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加强数字技术对传统产业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改造,打造“关中平原产业数字化大走廊”“包茂沿线产业数字化发展轴”,推进全省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建设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四川省
《四川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数字经济总量超3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43%,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数字经济科技创新中心和数字化转型赋能引领区,高水平建成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初步建成全国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
吉林省
《“数字吉林”建设规划》指出,2023年底前,基本建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上接国家、覆盖全省的“吉林祥云”云网一体化核心基础设施体系,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进电子证照全覆盖,非涉密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跨省通办”,80%以上事项实现“掌上办”“指尖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网办发生率达到85%以上,“一件事一次办”主题集成服务系统建设达到全国先进水平,政务服务“好差评”实现全覆盖,数字政府建设进入全国第一方阵。2025年底前,全省政务服务流程和模式持续优化,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全面提升,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网办发生率达到90%以上,数字政府建设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青海省
《青海省“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在3―5%区间运行;一般性工业投资累计完成1000―1200亿元左右;完成国家下达的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指标;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累计数量50家;非公经济增加值占比达到40%。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新突破,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比进一步提高,绿色发展水平大幅提升,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显著增强。“四地”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远景目标:到203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制造业迈向中高端,优势产业竞争力显著增强,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力争全面建成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构建起环境友好、结构合理、集聚发展、特色产业竞争优势明显,具有青藏高原特色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现代产业体系。
福建省
《福建省做大做强做优数字经济行动计划(2022―2025年)》指出,到2025年,全省数字经济增加值超过4万亿元,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比2020年提高3个百分点,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国内外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重点行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数据要素实现有序流通和深度开发利用,新型基础设施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凸显,开放、健康、安全的数字生态加快形成,数字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数字经济发展质量效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工程,构建智慧融合交通支撑体系,建设智慧交通云。打造天空地一体化水利感知网,建设数字水利“智慧大脑”。打造海洋综合感知网和信息通信网,建设福建“智慧海洋”大数据中心,构建海洋信息通信“一网一中心”,拓展海洋信息应用服务。推进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设区市(平潭)基本建成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省、市、县三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全覆盖。
云南省
《云南省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指出,通过3年的努力,体制机制不断健全,营商环境全面优化,政策体系持续完善,新型基础设施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发展基础不断夯实,数字应用和产业生态初步形成,全省数字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到2024年,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较2020年翻一番,达到3160亿元。推进智能传感、大数据、云计算、边缘计算、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基础设施融合发展、集成创新。推动交通、物流、能源、水利、市政等传统基础设施“数字+”、“智能+”升级,加强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运行组织和管理方式的创新。以滇中城市群为重点,有序推进“感知城市”系统建设,重点围绕管网、道路、桥梁、信号灯、道路标识、井盖等领域部署人工智能物联设施。
甘肃省
《甘肃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规划》指出,到2023年底,建成覆盖全省的新一代网络基础设施,实现城区5G网络全覆盖。在政务平台建设、智慧社区服务、应急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和构建大数据、智能化产业等方面取得突破,基本建立跨域数据资产流通交易机制,基本实现全天候网络支撑、全方位数据感知、全链条智能决策、全业务协同治理、全用户便捷服务和全景式综合展示。到2025年底,数字经济规模总量突破5000亿元,数字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上升15个百分点。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各行业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建成全省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农业、工业、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成效显著,数字产业化生态体系基本形成,建设一批在全国具有鲜明特色的“数字生态样板间”。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催生的新业态新模式广泛渗透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成为甘肃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指出,到2025年,全区数字技术融合创新及信息产业支撑能力显著增强,产业数字化进入全面扩张期,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新模式、新业态蓬勃发展,具有较强创新力、竞争力的龙头企业不断涌现。基本建成全国数字产业化发展新兴区、产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进一步发展,重要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关键核心数字技术研发与创新应用取得重大进展,数字化生产力水平显著提升,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2.5%左右。
宁夏
《宁夏回族自治区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指出,到2025年,数字基础设施基本完善,数字产业化体系初步形成,特色农业、新型材料、绿色食品、清洁能源、文化旅游等重要领域和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基本完成,数字经济发展生态体系基本形成,数据资源价值进一步释放,全力建设“西部数谷”,努力建设西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新高地。持续推进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工业、服务业深度融合,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取得重大突破,三次产业重要领域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信息技术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成效初显,产业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广西
《广西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指出,到2023年,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应用,在汽车、机械、金属材料及碳酸钙、林产、煤炭等重点领域建成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建成一批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智慧旅游、金融、电商、物流等服务新业态进一步壮大,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17%。组织关键技术揭榜挂帅,加快数字化转型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发应用,集中突破工业软件、数字孪生、边缘计算、工业智能、工业知识图谱等关键核心技术。组织企业数字化转型优秀解决方案评选,面向汽车、冶金、机械、食品、化工、有色、医药等重点领域征集一批创新能力突出、应用效果好、市场前景广阔的数字化转型共性解决方案,示范引导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智能制造创新服务平台,完善中小企业智能制造支撑服务。开展数字孪生创新计划,鼓励研究机构、产业联盟举办形式多样的创新活动,围绕解决企业数字化转型所面临数字基础设施、通用软件和应用场景等难题,引导各方参与提出数字孪生的解决方案。到2023年,在汽车、冶金、机械、食品、化工、有色、医药等重点行业领域形成50个创新能力突出、应用效果好、市场前景广阔的数字化转型共性解决方案。
新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深化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新一轮传统产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推动化工、纺织、有色、钢铁、建材等传统产业工艺改进、提质增效,促进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推进“天山云谷”等应用服务,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数字技术在种养殖等领域广泛应用,引导信息技术和现代农业融合,加快发展数字农业。支持工业大数据技术应用创新,推进数字技术在产业链各环节融合应用,大力发展物联网、区块链技术。加快数字技术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服务业数字化。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实现信息服务全覆盖。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打造数字经济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西藏
《西藏自治区“十四五”信息通信业发展规划》指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高速泛在、集成互联、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信息通信公共服务水平接近全国平均水平,赋能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能力持续提升。“十四五”期间,西藏信息通信行业助力实施数字乡村战略,进一步加强现有网络基础设施运维工作,着力推进农牧区和偏远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通信网络质量,深化信息惠民服务。一是推进农牧区4G网络覆盖广度和深度。继续深入实施电信普遍服务工作,持续推进4G网络向有需求的行政村范围内一定规模的居民聚居区及重要生产作业区等区域延伸,加强农牧区通信网络日常运行维护,进一步增加通信网络覆盖广度和深度。坚持农牧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普及并重,赋能农牧业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二是积极推进各类卫星通信建设和应用。落实国家卫星通信系统与地面信息通信系统深度融合工作部署,初步形成天地一体的信息网络,为用户提供全球信息网络服务。根据我国高通量卫星、天通卫星和低轨卫星互联网部署进程,适时推动企业加强对西藏的卫星覆盖和接入能力。加大卫星通信在边远地区、应急通信等方面的应用,着力解决放牧点、道路沿线等区域通信覆盖。推进北斗在移动通信网络、物联网、应急通信的导航、定位、短报文等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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