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推动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制定了《2024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
《2024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制定了基本目标:杜绝重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杜绝重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杜绝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事故,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保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其中重点任务提到,完善电力安全监管体系。
完善大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体系。研究制定关于构建新时代电力安全治理体系有关政策文件,明确新型电力系统安全治理体系的构建思路、原则、内涵和路径。持续深化完善运行方式分析制度,坚持抓好覆盖全年、层次清晰、重点突出的系统安全风险分析,加强年度及迎峰度夏(冬)等重点时段电网风险动态管控。充分发挥重要输电通道部际联合防控工作机制作用,落实重要输电通道安全运维、风险校核、灾害防控等要求。持续加强极端情形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制定出台防止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事故有关改革文件,启动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修订工作,出台电力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编制指南。针对性强化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薄弱环节,提升涉网安全监管质效。
完善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体系。推进施工安全制度标准体系建设,研究修订《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加强对《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防止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三十项重点要求》、电力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系列实施规范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列大纲等的宣贯培训。加强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手段在电力建设领域的应用,持续推进“智慧工地”建设。
完善电力设备安全管理体系。做好电力可靠性管理改革研究成果的应用和转化,加快研究电力系统可靠性管理体系建设,继续推进RCM试点工作和基于实时数据的可靠性管理模式相关工作,加强电力可靠性标准制度管理和人才队伍梯队建设工作,持续推进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提质增效。推进RCM系列标准编制,充分发挥专家团队及交流平台效能,深化试点成效落地应用。出台电力设备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编制指南。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电力设备质量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推动建设国家级电力设备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完善电力应急体系。加强电力应急体系顶层设计,积极推进电力应急力量建设,推动建设华东、华中国家级电力应急基地和广州国家级电力应急研究中心,完善华北、南方、川渝国家级基地和北京国家级中心运行机制。加快建设电力应急指挥系统,推动电力企业和地方政府加强电力应急装备配备,研究制定国家电力应急关键技术攻关指南、重要电力应急物资产品推广名录。常态化做好应急信息接报工作,加强灾害预警、防范、应对。
完善大坝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管,督促电力企业按时高质量完成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及时披露通报典型问题,不断夯实大坝安全基础,提升大坝本质安全水平。大力推动大坝安全监管方式由“管事故事件”向“管风险隐患”转变,持续完善注册登记、定期检查、监测监控、应急管理等大坝安全监管“四大抓手”。
完善网络安全风险管控体系。推进《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力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修订,指导电力调度机构研究制定电力监控系统专用安全产品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攻防实战演习,指导电力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加强供应链安全管理,不断完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指导行业共建共用行业级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和漏洞资源基础设施。
完善电力安全监督政策法规体系。推进《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修订,研究制定《电力行业防雷管理办法》及火电、水电、新能源等工程的“智慧工地”技术标准,组织修订《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电力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指导做好电力建设安全规程、6项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规范行业标准的修订完善,建立健全以“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牵引的电力安全监督政策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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