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网站备案系统升级启用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0〕279号)中关于“清理空壳网站和备案信息不准确的网站”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ICP备案信息的准确率,参照《空壳类备案数据清理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2011〕6号),现将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发放备案号的空壳类ICP备案数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2024年2月19日—2024年3月19日)。
所公示的空壳类ICP备案数据为网站备案信息不完整数据(包括空壳网站数据和空壳主体数据),请相关ICP备案主办者尽快联系互联网接入服务企业,履行ICP备案手续,并完成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公示期满后,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将依法对未落实整改的ICP备案数据予以注销,公示信息详情请点击附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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