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全国法院首批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单位,在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优势,组织域内多家法院,从链上存证、业务协同、数据融合、智能合约等多个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推动区块链在诉源治理、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和司法管理等工作中的深度应用,逐步形成区块链与审判业务相互牵引、迭代发展的良好态势,从而打造具有江苏特色的“区块链+审判业务”应用模式。
搭建司法链可信业务中台
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区块链平台基础上,江苏高院结合法院工作业务特点,着力打造符合法院特点的“司法链可信业务中台”。
链上数据可视化监测。江苏高院通过数据可视化监管,对江苏全省法院的上链比例、业务系统对接情况、上链业务数据等指标进行实时监控、量化分析,引导各级法院积极参与到区块链应用建设中来。
电子卷宗自动上链存证。江苏高院利用区块链技术对案件办理流程节点产生的格式化文书(如裁判文书、传票等)、卷宗材料及签发流程节点信息一并上链存证,有效保障裁判文书及卷宗材料的真实性和不可篡改性。
文书真伪智能核验。为有效预防和解决文书伪造、篡改等问题,确保电子送达文书的真实性和公信力,裁判文书上链存证成功后可自动生成文书真伪核验二维码,支持线下各类业务场景核对真伪,公众可通过手机扫描文书左上角的核验二维码进行文书真伪核验。
积极开展司法区块链跨链协同
江苏高院从政法、金融等领域入手,通过跨领域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积极开展区块链创新应用,分批推进23个区块链创新应用场景,主要包括服务社会治理、司法业务可信协同、司法业务流程优化、司法数据安全保障等,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
服务社会治理。江苏高院充分利用区块链跨链联盟间互认可信的价值属性,持续提升区块链技术在知识产权高效保护、营商环境优化、数据开发利用等多种典型应用场景下的使用实效,并积极探索该技术在版权纠纷协同治理、金融纠纷协同治理、权属登记和交易信息跨链协同、数据要素市场司法保护、企业破产案件协同治理、企业司法征信数据服务等方面的应用,从而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治理。
例如,南京中院研发的金融一体化办案平台,有效打通金融机构与案件管理系统数据壁垒,当发生金融纠纷时,自动采集客户办卡材料、交易流水等证据信息,形成立案快速通道,实现诉讼活动智能化、诉讼方式在线化、诉讼档案无纸化、诉讼数据保真化,为高效准确办理此类案件提供有力支撑。
司法业务可信协同。江苏高院充分挖掘区块链互通联动的巨大潜力,积极探索律师资质及代理关系跨链核验、刑事办案文书可信流转、减刑假释办案协同、区块链“电子调查令”、调解转司法确认和转立案、电子数据证据保全、赋强公证转执行协同、司法鉴定协同、电子换押协同等应用场景,着力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间的司法业务协同模式。
江苏高院通过将法院“司法链”与江苏监狱管理局区块链执法管理监控平台贯通、互认,通过跨链技术提高跨部门间业务的协同效率,通过跨部门信息共享和统一证据标准强化政法机关之间的相互监督,构建安全可信的链上减刑假释业务流转机制,实现法院与监狱的跨链业务协同。截至目前,已与监狱管理局实现减刑假释链上业务协同办理案件4797件。
司法业务流程优化。江苏高院充分运用区块链技术优化司法业务流程,支持立案信息流转应用、调解与审判流程衔接应用,助力审判与执行流程衔接联动,同时,积极探索区块链+裁判生效自动申请执行、区块链+案款管理、区块链+办案节点期限预警等应用场景,不断提高司法效率。
例如,无锡法院将执行案件中涉案款项的到账、发放信息及相关电子材料进行上链固证,防篡改、可追溯,确保每一个案件的每一笔款项来源、去向清晰可查,所有涉案款项流向全程可记录。
司法数据安全保障。江苏高院充分运用区块链数据防篡改技术,积极探索区块链+诉讼服务、区块链“电子封条”、知识产权电子证据存证验证、法律文书存证验证等应用场景,有效保障司法数据安全、电子证据可信。
例如,南京中院将区块链技术引入知识产权案件电子证据存证、验证、质证等流程,实现电子证据的有效存证;南通通州湾法院依托区块链技术,打造智慧物证管理系统,利用数字化100%模拟成像技术,将实体物证样式进行1:1固定,形成3D影像数据上链存证,实现长期无损保存、物证快速检索、网上质证和电子送达。
结语
目前,江苏法院上链存证数据量超1.06亿条,为当事人、法官、律师等提供真伪核验超13万次,全省125家法院已全部接入区块链应用,实现10套业务数据自动上链存证。下一步,江苏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工作部署,继续拓展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深度与广度,切实发挥“区块链+审判”的协同效应,更好地服务“公正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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