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是公安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实施产品合格评定的认证实体,是国家指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
――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防盗保险箱(柜)认证信息发布词
2005.12.21 (北京•人民大会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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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防行业[保险箱(柜)]产品CCC认证新闻发布会现场 |
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是公安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实施产品合格评定的认证实体,是国家指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及相关的法规、政策、认证基本规范和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我中心正在开展四大类11种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和两种道路交通产品的强制性认证以及三大类6种公共安全产品的自愿性认证工作。自2002年以来我中心共受理350余家企业认证申请,共颁发3C证书近600张。
下面就有关防盗保险柜(箱)认证情况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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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自2004年8月1日以来,依据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防盗保险柜(箱)认证实施规则,截止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共受理了112家保险柜(箱)生产企业的认证申请,对通过认证的56家企业颁发3C认证证书187张。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信息我们陆续在中国公共安全认证网(www.csp.gov.cn)、《中国安全防范认证》杂志以及我中心印发的《安全技 |
术防范产品强制性认证获证企业通报》上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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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20日,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了公通字[2005]48号文《关于加强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文件要求从2005年10月1日起,凡列入国家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CCC标志)的,不得擅自出厂 、销售、进口和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目前,政府有关部门已开展了相应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对一些违反认证法规的行为予以了行政处罚。
认证机构是认证实施的主体。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将继续严格执行国家认证认可法规,恪守“独立客观,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持续改进自身的工作,向认证委托人提供更加便利、及时、热情的服务。同时也要求已获得CCC认证的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规范宣传、规范标志使用等,让我们共同努力,为促进我国公共安全产品行业的认证事业稳步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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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平主任在中国安防行业[保险箱(柜)]产品CCC认证新闻发布会上发表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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