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俭局长在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全文如下: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关于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的有关情况,大家手中已经有了一个稿子,我不照稿子念了。下面,我就开展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的有关情况向各位介绍几个概念性的问题:
一、开展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的背景 2004年6月19日,公安部、科技部联合发出了关于在北京等21个城市开展第一批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这项工作的背景主要有两个:第一,开展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有关科技强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200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作出了全面实施科技强警战略的重大决策,明确提出实现公安工作的现代化,必须走科技强警之路。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弘扬科学精神,牢固树立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的思想,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行政管理、队伍建设、服务群众等各项警务工作中,广泛应用先进技术,提高公安工作的水平。同时召开的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提出,要加快引进和转化先进适用的科学技术成果,加强刑事司法科学技术体系、特种警用装备科学技术体系建设和科技强警示范城市、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不断提高公安工作的科技含量。第二,开展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是公安机关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重要措施。今年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要求把和谐社会建设提到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上来。公安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坚持按照科学规律来谋划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发展大计,用科学的方法解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更快更好地推动各项公安事业的发展。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就是要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支撑和引导作用,加速推进示范城市公安工作的现代化进程,并带动全国科技强警战略的深入实施。从科学技术是公安工作的核心战斗力的角度来看,开展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是公安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并努力实现以稳定保和谐的重要措施。
二、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的目标 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就是要以“金盾工程”为载体,以信息技术为先导,优化整合不同警种的科技资源,建设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互联互通的信息系统,促进现场勘查与处置、物证鉴定、探测与监控等相关技术的综合应用,普及科技知识和科技应用技能,加快先进实用的科技成果转化,最大限度地发挥有限警力的作用。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主要实现四个基本目标:一是充分体现科技强警的综合效能,加速推进示范城市现代化进程。二是总结推广示范城市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其典型效应和辐射功能,带动全国科技强警战略的深入实施。三是在公安机关弘扬科学精神,使全体民警牢固树立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的意识,把公安科技摆在公安工作的突出重要位置。四是积极探索以科技为支撑的新型警务工作模式,推动公安工作实现从依靠经验向依靠科学技术、从人力密集型向科技集约型的转变。
三、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步骤 从2004年开始至2008年,在全国有计划、有步骤地分三批开展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建立若干个不同特点的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并向全国推广示范城市的建设经验。2004年6月19日,公安部、科技部确定全国21个城市作为第一批科技强警示范建设城市,到2005年底,将完成第一批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并进行验收;2006年以后,将在中西部地区开展第二、三批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在总结每批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相同条件的地区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城市的典型效应和辐射功能,带动全国科技强警战略的深入实施。
四、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一年来的主要工作 2004年初,在大量调研和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公安部和科技部决定共同开展此项工作。第一批科技强警示范城市推荐工作得到了各地党委、政府和各级公安机关的积极响应,全国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9个城市提交了申报材料。经过组织专家论证评审,最终确定了北京等21个城市作为第一批科技强警示范建设城市。随后,我们在北京和南京连续召开了2次示范建设城市公安局长座谈会,统一思想认识,探讨建设思路。同时,我们又组织了部分示范建设城市公安局长赴韩国、日本考察,提高了领导干部的科技意识和科技素质,开拓了视野。2004年8月至9月,我们组织了21个示范建设城市分四组开展了城际间交流活动。各城市党委、政府的主管领导和科技部门的领导参加了交流活动,示范建设城市的公安局领导、分县局领导、各警种的一把手都参加了交流活动。交流活动提高了党委、政府和公安局领导对开展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示范城市民警、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科技意识和科技素质,并为示范城市互相借鉴学习搭建了交流平台。2004年12月,我们组织专家对各城市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论证,使各城市的实施方案更具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先进性。各城市第一次从公安工作全局的角度,对科技强警工作进行了整体规划。2004年底,我们又邀请了韩国和国内专家对21个示范城市的科技管理人员和110指挥中心、交通管理中心等部门的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今年3月,又对21个示范建设城市公安局的科技处长进行了培训。前几天,我又率领科技强警示范建设城市中的一部分公安局长到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考察。
五、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的主要成效 一是科技强警战略得到了各城市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各项保障措施基本建立。截止目前,21个城市的党委或政府以不同形式批准或认可了自己的建设实施方案,科技强警战略得到了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同时,实施方案第一次被列入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或重点项目。21个城市都成立了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领导机构,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兼公安局长、副市长或公安局长亲自任组长,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参与其中。二是认真组织实施科技强警战略,科技强警机制日益形成。建设城市公安机关对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将建设任务分解到各有关单位,责任分解到人。各市还制定了考核和监督机制,将此项工作列入各级考核目标。三是建设项目稳步推进,薄弱环节得到重点加强。针对民警科技素质不高和科技应用能力不强的问题,各地采取积极措施,全面开展科技培训工作。四是公安科技应用更为广泛,成效更加明显。随着实施方案的全面落实,民警科技意识和科技应用能力不断提高,新系统相继投入应用,旧系统逐步升级改造,公安科技的应用更为广泛,成效也更加明显。科技进步极大地提升了公安机关的战斗力,一些高科技技术的应用成为公安机关侦查破案的新的增长点。同时,公安机关还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服务社会、服务群众,进一步方便了群众。五是示范建设城市的示范作用已经显现。目前,全国已有10个省开展了科技强警示范县(区)建设,一些地方开展了科技强警示范所、队建设,促进了公安科技与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紧密结合,必将加速推进公安工作的现代化进程。
最后,按照我们的工作计划,第一批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对达到标准的城市将授予“科技强警示范城市”的称号,并在北京举行隆重的授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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