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管理,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华东分院、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中测新图(北京)遥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赛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前海海关、昆山鲲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翼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光之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飞米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美团低空物流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凯瑞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河南中测新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青岛远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工业智能研究院、星逻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共同参与起草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身份识别总体要求》(GB/T43570-2023)国家标准,于2023年12月28日发布,并于2024年07月01日正式实施。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身份识别应用架构、一般要求和测试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身份识别信息的应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8152-2019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术语
GB/T 41300-2022 民用无人机唯一产品识别码
标准全文在线阅读:《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身份识别 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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