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日前正式颁布,并将于200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由公安部颁布的这个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组织、消防管理制度、防火检查及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教育培训、灭火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火灾事故扑救、消防档案建设等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近年来,我国消防工作取得长足发展,但仍与社会和经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火灾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去年1至9月,全国共发生火灾158744起,1655人在火灾中丧生,直接财产损失达10.1亿元。导致火灾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有关单位没有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 公安部负责人表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制订和实施,是我国消防法制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对于推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推进消防工作法制化、社会化,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将产生十分重要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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