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智能住宅小区功能配置大纲》正式出台,并已于2003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将使智能住宅小区的建设和认定做到有章可循。 据有关人士介绍,2003年上海市将有40%的新建住宅小区实施建设智能住宅小区,到2005年底新建住宅将基本达到智能化配置的要求。在建设智能住宅小区的成本费用上,如按智能化系统基本配置进行设计,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增加造价仅约为人民币50元。 2000年3月,上海市建委发布了《上海市智能住宅小区功能配置试点大纲》,经过两年多的试行,已有10多家新建住宅小区参加了智能住宅小区试点工程,目前都已竣工并投入使用。有关专家通过对这些试点小区的评估及对其配置的实用性、性价比等进行了分析后,对试点大纲进行了修改,力争使新的配置大纲更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 据了解,新的配置大纲主要在以下六个方面作了修订:一是在总则中增加了对分期开发的大型住宅小区应进行总体规划设计,确保系统和设备的统一性和兼容性,以便日后的维护;二是把小区公共安防系统和家居安防系统区分开来,使原来的安防系统中与家居有关的内容集中在一起,它的走线和控制主机与弱电配线箱一并考虑,同时要求家居安防系统必须含有燃气泄漏报警、外窗防范报警和紧急求助系统;三是在设备监控中增加了送排风系统;四是增加了家居智能化系统和基本配置,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五是物业管理系统作了较大变动,除了名称改为小区综合物业信息服务系统外,还要求表具有自动计量,采用远程抄表或IC卡方式,物业管理强调以计算机管理来实现等;六是把原来分散的管线与机房等集中为管线与机房工程。这样,新的配置大纲从原先的总则、信息通信系统、小区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物业管理系统的5个部分增加为7个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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