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认[2004]52号 | ||||||||||||||||||||||||||||||||||||
有关安防产品生产、销售企业,使用单位及相关机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认监委)2004年第62号公告决定对入侵探测器(磁开关入侵探测器、振动入侵探测器、室内用被动式玻璃破碎探测器)、防盗报警控制器、汽车防盗报警系统和防盗保险柜(箱)4类7种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实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自2004年8月1日起开始受理认证。国家认监委2004年第20号公告发布了上述产品的认证实施规则,其后又以2004年第23号公告指定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为上述产品的认证机构。公安部近期下发了公科[2004]50号文件,提出了对上述产品由公安机关生产登记批准管理制度向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过渡和尽快转变的要求。 为了使相关企业、用户、管理部门及时了解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政策和要求,解答企业申请认证时的疑问,做好安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工作,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受国家认监委认证监管部和公安部科技局委托,将于今年下半年开展一系列安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宣贯活动, 并定于2004年8月17日至18日在上海召开“安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宣贯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组织 主办单位: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 支持单位:上海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 会务承办单位: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简称上海安防质检中心) 二、会议内容 1、宣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法规、政策; 2、讲解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强制性认证的程序和要求; 3、介绍并解答受理认证的相关事项。 三、参会人员 以华东、华北、东北、西北地区为主的入侵探测器、防盗报警控制器、汽车防盗报警系统、防盗保险柜(箱)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安防工程企业、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及技术人员;有关社团、认证、检测、标准化等机构的负责人及技术专家。 届时将有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技防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新闻单位的代表参会。 国家认监委认证监管部、公安部科技局、中国安防产品行业协会的领导将到会指导。 四、会议地点 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国际大酒店(中国上海市徐家汇漕宝路66号,酒店总机:021-64842500),交通略图附后。 五、参会费用 会议收取会务费800元/每人(含资料费、场地费、餐费、专家讲课费等)。会议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参会人员请务必于 2004年8月12日前将报名回执单(见附件)传真至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或发电子邮件,我中心宣贯会联系电子邮箱:info@csp.gov.cn,中心网站 www.csp.gov.cn。 联系电话:010-68371733、68370121、68767962 传 真:010-68371385、68768762 联 系 人:杨林、王梅 七、会议报到 参会人员请于2004年8月16日9时后,直接到会议地点向会务组报到。 会务组联系人:陆曙蓉、李海鹏 会务联系电话:021-64336810转1305、64745197(上海安防检测中心)或021-64842500转“3C会务组”(16至17日)。
附件: 安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宣贯会(上海)报名回执单
中国安防认证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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