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广州召开安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宣贯会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认监委)2004年第62号公告决定对入侵探测器(磁开关入侵探测器、振动入侵探测器、室内用被动式玻璃破碎探测器)、防盗报警控制器、汽车防盗报警系统和防盗保险柜(箱)4类7种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实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自2004年8月1日起开始受理认证。












 
 

中安认[2004] 51号    

 
有关安防产品生产、销售企业,使用单位及相关机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认监委)2004年第62号公告决定对入侵探测器(磁开关入侵探测器、振动入侵探测器、室内用被动式玻璃破碎探测器)、防盗报警控制器、汽车防盗报警系统和防盗保险柜(箱)4类7种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实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自2004年8月1日起开始受理认证。国家认监委2004年第20号公告发布了上述产品的认证实施规则,其后又以2004年第23号公告指定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为上述产品的认证机构。公安部近期下发了公科[2004]50号文件,提出了对上述产品由公安机关生产登记批准管理制度向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过渡和尽快转变的要求。

    为了使相关企业、用户、管理部门及时了解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政策和要求,解答企业申请认证时的疑问,做好安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工作,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受国家认监委认证监管部和公安部科技局委托,将于今年下半年开展一系列安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宣贯活动,并定于 2004年8月30日至31日在广州召开“安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宣贯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组织
    主办单位: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
    支持单位: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
    会务承办单位: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简称北京安防质检中心)


    二、 会议内容
    1、 宣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法规、政策;
    2、 讲解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强制性认证的程序和要求;
    3、 介绍并解答受理认证的相关事项。


    三、 参会人员
    以华南、华中、西南地区为主的入侵探测器、防盗报警控制器、汽车防盗报警系统、防盗保险柜(箱)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安防工程企业、使用单位负责人及技术人员;有关社团、认证、检测、标准化等机构的负责人及技术专家。

    届时将有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技防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新闻单位的代表参会。

    国家认监委认证监管部、公安部科技局、中国安防产品行业协会的领导将到会指导。


    四、 会议地点  广州市广东大厦
    地址:中国广州市东风中路309号,总机:020-83339933,与广东省人民政府相邻。


    五、 参会费用
    会议收取会务费850元/每人(含资料费、场地费、餐费、专家讲课费等)。会议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六、 报名及联系方式
    参会人员请务必于2004年8月25日前将报名回执单(见附件) 传真至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或发电子邮件,我中心宣贯会联系电子邮箱:info@csp.gov.cn,中心网站www.csp.gov.cn
    联系电话:010-68371733、68767962、68370121
    传  真:010-68371385、68768762
    联 系 人:杨林、王梅。


    七、 会议报到
    参会人员请于2004年8月29日9时后,直接到会议地点向会务组报到。
    会务组联系人:李秀林、樊建元
    会务联系电话:020-22237091/2/3(北京安防质检中心)或020-83339933转‘3C会务组’(29至30日)。


 


    附件


宣贯会报名回执单    







































参加单位姓名性别职务或职称联系电话、传真是否住宿
      
      
      

备  注

预订返程航班或火车车次  
企业生产、销售认证产品种类  

    中国安防认证中心
    联系电话:010-68371733、68370121
    传    真:010-68371385、68767962
    电子邮箱:info@csp.gov.cn
    中心网站:www.csp.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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