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省委强调,要把改革的精神、改革的思维、改革的方法贯穿各项工作之中,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整体协同,注重授权改革与放权改革相结合、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注入活力动力。
聚焦这一工作要求,结合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省委改革办组织开展了2023年福建省改革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在全省范围评选产生改革优秀案例35个(“综合示范改革”类10个、“试点先行探索”类10个、“特色微创新”类15个),引导激励全省上下争当敢拼会赢的“先行者”。近日,经省委深改委会议研究,决定对上述改革优秀案例予以通报表扬。
为更好发挥改革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鼓浓改革氛围、推动敢为争先,省委改革办依托《福建改革创新实践指导手册》,向全省集中刊发推介35个改革优秀案例,供各级各部门学习借鉴。本期推介的“试点先行探索”类案例,主要是在承担实施国家或省级改革试点任务、自主开展改革试点攻坚中,探索形成的具有创新性、先行性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的改革案例。评选此类案例,旨在引导全省上下在推进试点探索中相互学习借鉴、比较复制,放大改革溢出效应。
省税务局:探索“一车式”全生命周期税收管理模式
省税务局深入贯彻“四精”要求,以机动车行业为突破口,在全国首创“一车集成·四税联动”全周期税收管理新模式,建立机动车跨税种、穿透式、智能化监管体系,推动全省全行业分级分类管理质效提升,参展第六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
信息数据从“碎片零散”转向“集成融合”。依托福建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打通内外部数据交互通道,获取公安、工信、保险等部门的车辆基础数据,打造机动车“造、销、购、用、废”全环节、全周期数据库,共收集公安部门12.28万条核对信息,工信部门4.5亿条合格证信息,保险部门160.84万条保单信息,初步建立机动车涉税信息数据库,推进涉税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
精准服务从“人找政策”转向“政策找人”。运用税收大数据能力,勾勒机动车多维度画像,多种方式推送分析、预测、挖掘结果,对超期未缴纳车购税、已退车未退车购税、车船税单位税额适用错误等情形发送服务提醒,累计发送21万余条,191户纳税人申请退税,退税金额累计277.03万元。升级电子税务局推送提醒服务,把服务做优,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税收监管从“应激式”转向“闭环式”。构建15项风险指标,细化风险识别标准,按照“系统扫描-风险分析-任务推送-应对反馈”全链条风险闭环管控模式,及时发现少缴漏缴疑点,实现应对反馈流程标准化,将预防做在先、风险破在前。截止2023年12月底,累计抽取机动车行业疑点数据10万余条,合计补缴税款2393.16万元、滞纳金194.59万元,有效堵塞管征风险漏洞,进一步防范化解税收执法风险。
省人大常委会:探索以“小切口”立法推进基层治理体制创新
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全国首部规范村规民约的地方性法规《福建省发挥村规民约基层治理作用若干规定》,以“小切口”立法形式,将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于一纸“规约”,推进基层治理体制创新,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获评2023年度福建省十大法治事件。
新选题:以自治唤醒“沉睡力量”。落实党中央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部署,精心选取村规民约作为基层治理突破口,以尊重村民自治为前提,引导村规民约立足村情特色,针对性制定治理措施,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激发乡村治理内生活力,让村规民约从墙上落到地上。
新内容:以德治重塑“心灵家园”。充分发挥村规民约教化村民、滋养乡风作用,规定村规民约从正向弘扬公序良俗,从反向抵制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针对不良风俗制定约束措施。
新程序:以法治照亮“隐蔽角落”。聚焦部分村规民约制定程序不规范、侵害妇女权益等现实问题,细化完善村民参与制度,明确“过半数通过”表决程序,规范备案纠错程序,保障乡村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新机制:以共治唱响“民主旋律”。创新立法专班起草和联合提请议案模式,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基层立法联系点为桥梁,让老百姓直接参与立法,是一次生动的民主实践。
省法院:创新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制度
省法院锚定生态环境审判技术事实查明难、生态修复难的“堵点”“痛点”,全国首创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以下简称“生态技术调查官制度”),通过科学赋权、聚焦修复、制度叠加,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案件审判质效。
创新专家辅助审判新路径:以技术助理身份直接参加诉讼。通过科学赋予生态技术调查官现场勘验、调查询问、参与合议、文书署名等权利,实现全程深度参与各个诉讼环节,有效突破了传统专家辅助制度的局限。生态技术调查官出具的技术意见更加中立科学、客观公正,有效优化司法鉴定、生态修复等环节,节约诉讼成本。适用该制度审结的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8%,其中刑事案件服判息诉率达100%,部分案件的鉴定周期、鉴定费用大幅降低。
创新专家技术支持新模式:聚焦技术事实查明及生态修复。省法院统筹组建全省生态技术调查官库,实现相关技术领域全覆盖。通过一案一聘的方式,确保生态技术调查官与案件所涉技术问题精准匹配。生态技术调查官的技术支持,有效提升了鉴定意见、修复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其直接参与生态修复执行及评估验收,确保受损生态环境的全面修复。适用该制度审结的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均实现“一案一修复”。总结出的“植物净化”“科学放流”“造林增汇”等类型化修复模式,可在全国法院推广运用。
创新专家助力审判新格局:通过制度兼容实现全面“外脑助审”。生态技术调查官制度适用性广、兼容性强,可应用于刑事、民事、行政以及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行政非诉执行等各类生态环境案件。生态技术调查官库成员还可担任专家陪审员、咨询专家等,实现“一专多用”。同时,生态技术调查官制度与其他专家辅助制度可同时适用、相互补充,通过制度叠加、联合运用,实现生态环境司法的专家技术支持最优化。
省检察院:创新涉台文物保护模式
省检察机关发挥地域人文优势和检察一体化业务优势,聚焦涉台文物保护难点堵点,全国首创“检察监督+台胞参与+社会共管”涉台文物保护模式,助力两岸融合发展。
创新监督模式,以检察监督推进涉台文物保护。探索“刑事打击+检察建议”一体履职模式、“公益诉讼+科技赋能”精准监督模式,有力保护涉台文物,赢得台胞点赞。打造专业化涉台文物检察保护力量,把全省涉台法治人才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条线的人才库、办案团队整合,凝聚法律监督合力。
创新参与途径,以台胞参与营造共治保护氛围。邀请台胞担任公益诉讼观察员、听证员、检察联络员等,发挥其专业特长参与检察活动。联合台办、文旅部门聘请台胞担任涉台文物保护志愿者,定期开展“文物体检”。通过举办现场会,邀请台胞实地踏访,架构两岸同胞共同参与涉台文物保护的检察路径。
创新协作方式,以社会共管形成保护新格局。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台办、文旅、检察等共同参与的涉台文物保护联动机制,以法治思维激活各部门协同保护责任。发挥主管部门、镇街属地和普通市民等力量,推广以文保员、网格员、志愿者、监控和文化执法队伍不定期抽查的五位一体保护模式,形成社会共管格局。
省林业局: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省林业局始终牢记嘱托,把“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作为深化林改的突破点和着力点,坚持试点先行,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着力破解“两山”转化路径不畅等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实现了“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
突出产业化利用。坚持统筹保护与发展,加快林业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组织编制印发《福建省林业产业发展指南(2021-2035年)》《福建省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引导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将我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重点发展木材加工、竹产业、花卉苗木、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五个绿色富民产业。2023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7651亿元,位居全国前列。
突出价值化补偿。落实和完善森林生态效益稳步增长机制,扎实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总结推广武夷山国家公园试点经验,将林权所有者补助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省级以上各类自然保护地,提高造林、育林、护林积极性。同时,大力推广“闽林通”系列普惠林业金融产品,为林农发展林业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全省共发放“闽林通”系列贷款149.19亿元、受益农户11.27万户。
突出市场化交易。大力实施林业碳汇发展战略,积极培育碳汇林,加快固碳储碳。努力创新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推进林业碳中和试点,总结完善“碳票”经验,积极推广龙岩碳汇指数保险、顺昌“一元碳汇”等做法,完善林业碳汇发展机制。全省完成福建林业碳汇交易和再交易412.59万吨、6475.55万元,碳汇成交量和成交额均居全国首位。
漳州市: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四定一督”机制
漳州市纪委监委聚焦农村集体“三资”发包交易中“四包”乱象,探索建立“四定一督”机制,全面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行为,2023年带动全市村财增收4.09亿元,是2022年全市农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总和的2.5倍,全市反映“三资”领域问题信访件同比下降50.5%。
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四定准则”。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资产资源交易“低价包”“长期包”“权力包”“冤大头包”等“四包”顽疾,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出台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指导意见,创新推行定底价、定年限、定程序、定约束条款、纪委全过程监督“四定一督”机制。根据前5年同地域、同类别资产资源交易平均价格评估制定交易底价;综合考虑村级组织任期,限定发包年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特殊情况另定);按“四议两公开”原则细化发包交易11个标准化流程;制定格式合同条款,明确约定“五严禁一不补”,特别是明确不对自行建设的构筑物、简易搭盖等进行补偿。
突出系统治理,深化“四个一批”。在全面规范新增发包交易行为的同时,针对已发包的历史遗留问题,严格督促按照到期收回一批、合同规范一批、纪委查处一批、司法调处一批“四个一批”进行清理处置,分批分类建立台账,推动遗留问题清仓见底。截至目前,全市已追回拖欠资金5948.7万元,整改问题合同6058份,重新规范发包各类资源资产3786宗。
强化闭环管理,实现全程监督。监督推动制定“三资”管理村级组织主体责任、乡镇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农业农村部门监管责任、县乡基层纪委监督责任等“四方责任”清单;建立“一周一督导、一月一会商、一季一现场”机制,定期督促检查“四定准则”落实情况,全面排查起底“三资”问题线索,严肃追究失管漏管、违规处置责任和背后的腐败问题。全市累计查处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问题109起16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0人。
泉州市:创新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2022年9月获批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以来,泉州市抢抓国家赋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任务重大机遇,统筹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保护修复,积极探索“全域+”整治模式,实施首批13个示范单元项目,提质耕地约9800亩,新增耕地2547亩,产生指标收益12.79亿元。
统筹联动,构筑高效保障新体系。省市县三级联动,建立常态化调度会商机制,成立高端智库,每季度召开高层次专家咨询会,及时协调解决试点中的困难和问题。创建市级(300亿母基金)+县(市)区基金平台,破解试点项目融资难问题。构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智慧数据监管系统,实现试点项目清单化、信息化、可视化管理。
先行先试,探索全域整治新路径。针对耕地碎片化、项目融资难、土地利用效率低、农业空间和城市空间破碎等问题,探索林耕空间调优机制、“政企银”合作模式、村庄低效建设用地再利用模式、高度城镇化地区的耕地保护模式,推动优布局、提功能、增价值。
创新“全域+”,绘就乡村振兴新图景。结合县(市)区资源禀赋,灵活组合运用政策,形成“全域+现代农业”“全域+城乡一体化融合”“全域+产业驱动”“全域+生态安全治理”等四种整治模式,助力乡村振兴提质增效。
莆田市:探索推进“全市一张图、全域数字化”建设
莆田市将数字莆田建设作为基础性先导性工程,坚持试点先行,以“全市一张图”为实践载体,以“全域数字化”为改革重心,探索形成“多元汇聚、全域赋能、一图统览、协同共治”的数字政府建设创新模式,赋能产业发展、基层治理、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
聚焦“怎么建设”,创新系统化集成机制,实现全市数据一张图。围绕“全市一张图、一个数据中心、一个指挥中心、一个支撑团队、一个信息中心、一个产业中心”的“六个一”目标,推动各层级各领域政务协同开发、数据共享共用、系统快速上线,实现“图看莆田”。
聚焦“怎么运用”,创新模块化应用机制,实现全域全程数字化。针对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领域难点堵点,创新“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应急管理、产业云平台等一批数字应用场景,汇聚各类管理数据,实现闭环管理、全程追溯。
聚焦“怎么维护”,创新协同化运作机制,实现数据运行全闭环。完善“全市一张图”平台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建立数据采集、共享、运用、安全等工作机制,打造全过程闭环式数据运转模式。
福州市鼓楼区:深化“数字福建”示范区建设
福州市鼓楼区以打造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全国标杆基地为目标,持续深化“数字福建”示范区建设,聚焦“搭建应用场景、总结经验理论、制定政策标准、建立治理机制”四大任务,加快探索智能社会治理体制机制。
建强一个大脑,构建“图网码链”治理底座。建设智脑大数据中心,构建100多类数据资源库,以“填图、入网、赋码、上链”方式实现多元化汇聚、标准化呈现、可视化展示。构建元宇宙城市空间,实行AI智能一网统管,实现社会治理从“人管”转向“智管”。
聚焦一套实验,探索六大领域标准体系。围绕智能社区、智慧教育、智慧养老、智慧园区、智慧街区、有声鼓楼等6个领域,开展21项社会实验,投放4300多套实验设备,搭建12个实验场景,形成AI养老护老等6项标准体系。
优化一方生态,激发智能治理内生动力。超前布局未来产业新赛道、新平台,深化“数字中国创新大赛·信创赛道”,建设元宇宙产业创新基地、人工智能产业加速中心,为智能治理营造良好产业生态,撬动2023年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66%。
培树一批品牌,畅通智能治理“最后一米”。全国首创“一线处置”网格化机制,搭建“两会一员”线上运转平台,结合“一刻钟幸福圈”建设,开发“鼓楼社区幸福通”一站式掌上社区服务平台,提供全时段、全方位、家门口的智慧生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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