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加强智算数据资源统筹供给、提升人工智能技术创新能力、优化人工智能产业创新生态3个方面,10条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郑政文〔2024〕62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2日
郑州市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抢抓人工智能发展新机遇,加快推进我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强智算数据资源统筹供给
  1.强化智能算力供给。鼓励企业、高校院所和第三方机构建设符合导向需求的算力中心,积极推进国家超算互联网核心节点、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开放创新平台建设,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提供高效公共算力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
  2.提高算力使用效率。建立统一的算力调度平台,提升算力一体化调度能力,建立以“算力券”为核心的算力中心运营统筹结算分担机制,对企业等算力使用方(自建自用除外)给予不超过单个合同额20%的补助,并优先支持获省算力券补助的企业,同一企业每年申领和兑付算力券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市科技局)
  3.促进数据开放共享。制定政府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清单,推动公共数据、行业数据依法、合规、有序向人工智能企业和研发机构开放。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和第三方机构搭建行业级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建立高质量、开放式、安全可靠的人工智能训练数据集、标准测试数据集等资源库。鼓励数据生产处理供应商依法、合规开展数据采集、数据清洗、数据标注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开发区管委会、相关区县〔市〕人民政府)
  二、提升人工智能技术创新能力
  4.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通过“揭榜挂帅”“赛马”、定向委托等方式,实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对大数据智能、跨媒体感知计算、人机混合智能、自主协同与决策等基础研究,人工智能算法、人工智能安全可控技术以及通用人工智能其他路径探索的应用研究。对获得立项的重大科技专项单个项目财政支持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对特别重大的项目,可采用“一事一议”方式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5.增强模型创新能力。围绕模型构建、训练、调优对齐、推理部署等环节,鼓励头部企业、高校院所开展多模态通用大模型、行业大模型研发,支撑多任务复杂场景行业应用。支持企事业单位开放大模型应用场景,优先采用经权威第三方评测机构评测性能达到国内领先的通用大模型、行业大模型产品和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大模型应用场景,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
  6.提升创新平台能级。支持企业创建人工智能国家和省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主动承担人工智能领域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任务,建设若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对新创建的人工智能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给予牵头单位50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5年内根据其研发投入、实施项目情况统筹给予1000万元资金总额的持续支持。作为共建单位创建成功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补。对新创建成功的人工智能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牵头单位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优化人工智能产业创新生态
  7.推动智能应用场景。支持创新龙头企业、行业领军企业或集成应用单位通过深度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围绕产业、民生与社会治理,开展智能制造、智能物流、智慧农业、自动驾驶、智能诊疗、智能教育、智慧文旅等场景应用示范。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场景应用创新项目,按其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对获评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评省级智能制造标杆、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健全人工智能新技术在地转化应用路径,支持企业组建“创新应用实验室”和“未来场景实验室”,开展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融合创新场景实测。(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物流口岸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8.加强企业主体培育。培育一批具有产业链控制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人工智能领军企业,对入选国际国内权威榜单的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的人工智能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首次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的奖补;对首次认定的人工智能标杆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补;鼓励人工智能领军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用户、流量、接口、技术等创新和应用资源,开展产业链协同创新,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格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9.推动产业集聚发展。鼓励各开发区管委会、相关区县(市)人民政府根据自身产业定位,规划建设人工智能产业园,布局智能算力、网络、数据等基础设施,建设人工智能创新平台,聚集人工智能企业,培育一批市级人工智能标杆产业园。鼓励人工智能产业园申报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化示范基地,对国家、省认定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相关区县〔市〕人民政府)
  10.优化产业发展生态。加大人工智能高层次人才引育力度,对人工智能领域紧缺人才在高层次人才认定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上给予支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申请国内外专利和研制技术标准。发挥好天使基金、产业基金投资引导作用,通过国有资本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重点投向人工智能产业。鼓励企业、科研院所和协会举办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人工智能会议、论坛、展会等活动,对经报备同意的活动,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本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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