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立足森林草原防灭火新体制、新要求,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应急管理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国家林草局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地方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加强地方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逐步形成“源头防得好、小火打得快、大火能攻坚、作风本领强、安全有保障”的地方森林草原消防队伍体系,为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以提升队伍防控能力为重点,以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为支撑,以完善政策机制为保障,分三部分提出13个方面改革举措和工作任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地方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意见》明确了地方森林草原消防队伍的职责定位,强调地方森林草原消防队伍是我国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基础力量,是国家应急救援力量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有关地区和单位进一步调整充实队伍力量,突出以水灭火能力建设,定期开展队员技能培训,提高基础设施和装备水平,完善队员进出机制,实施标准化建队。强调要将安全要求贯穿队伍建设管理和火灾扑救全过程,地方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要积极开展巡查巡护、火源管控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预防工作,在高火险期科学实施靠前驻防,做好扑救火灾各项准备。
在队伍运行机制、落实经费和职业保障、完善相关政策等方面,《意见》注重发挥各方优势和职能作用共同促进队伍建设管理,要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支持地方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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