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绿色出行行动等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绿色出行水平,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和单位联合制定了《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
《行动计划》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推进绿色出行发展,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努力建设绿色出行友好环境、增加绿色出行方式吸引力、增强公众绿色出行意识,进一步提高城市绿色出行水平。到2022年,初步建成布局合理、生态友好、清洁低碳、集约高效的绿色出行服务体系,绿色出行环境明显改善,公共交通服务品质显著提高、在公众出行中的主体地位基本确立,绿色出行装备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选择绿色出行的认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持续加强。
《行动计划》要求:构建完善综合运输服务网络;大力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优化慢行交通系统服务;推进实施差别化交通需求管理;提升绿色出行装备水平;大力培育绿色出行文化;加强绿色出行保障。
特别是在实施精细化交通管理方面强调:
要加强停车治理。加强交通出行信息引导,高密度布设交通出行动态信息板等可视化智能引导标识,建设多元化、全方位的综合交通枢纽、进出城市交通、停车、充电设施等信息引导系统。合理规划建设停车设施,推广实施分区域、分时段、分标准的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推动”互联网+”智慧停车系统建设,探索推进共享停车建设。鼓励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和公共停车场推广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手机移动支付等非现金支付手段。
要加强对交通出行状况的监测、分析和预判,鼓励在有条件的道路设置单行道、可变车道、潮汐车道、合乘车道等设施,推进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完善集指挥调度、信号控制、交通监控、交通执法、车辆管理、信息发布于一体的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推进部门间、运输方式间的交通管理信息、出行信息等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依托北斗卫星导航技术,在高速公路领域试点开展自由流收费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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