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全国首部大数据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贵阳市大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贵阳市继2017年出台全国首部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地方性法规《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后,精准破题,聚焦大数据安全,对大数据立法的又一次有益探索。
该《条例》共6章37条,主要从大数据安全管理的适用范围和相关概念以及遵循的原则、政府部门职责分工、数据安全保障、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据介绍,贵阳市作为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的核心区,肩负制度创新重任,主动破题,精准切入,主动探索大数据安全领域的地方立法。通过分析和总结近年来贵阳市在大数据发展及创新应用方面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详细研究分析学习目前国家信息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行政法规草案以及有关数据安全方面的研究成果,总结提炼地方大数据及网络安全建设、管理的实际经验做法,出台了该《条例》,为国家大数据安全保障探索提供了宝贵的可复制的经验。
下一步,贵阳市还将开展一系列集中宣传行动,确保《条例》顺利实施,让数据安全观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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