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正在逐步显现,为此我国将进一步推动信息消费发展。《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多个权威渠道获悉,我国将出台推动信息消费发展的多项政策和措施。其中,在推广多种新型信息产品应用和普及的基础上,培育中高端消费领域新增长点,将成为未来政策的发力重点。
具体措施方面,将推动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虚拟现实等热点产品及服务创新研发,加快消费电子智能化转型升级,在超高清视频、智能汽车、智慧交通、智慧医疗等领域开展重点项目,加快消费电子产品和服务的应用和普及。此外,我国还将加大推广数字家庭产品的力度,鼓励企业发展面向定制化应用场景的智能家居“产品+服务”模式,推广智能电视、智能音响、智能安防等新型数字家庭产品。
《经济参考报》记者还从工信部获悉,根据《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的发展方向,培育中高端消费领域新增长点将是未来政策的一大主线。为此,我国将实施新型信息产品供给体系提质行动,提升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健康养老、虚拟/增强现实、超高清终端设备产品供给能力,深化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引导消费电子产品加快转型升级。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伴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消费结构的深刻变革,我国消费需求总量快速提升,结构不断迈向高端,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日益凸显。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78.5%,是拉动经济增长的第一引擎。
同时,信息消费作为重要的新兴消费领域,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工信部测算,2018年上半年我国信息消费规模达2.3万亿元,同比增长15%,是同期GDP增速的2.2倍,对拉动内需、促进就业、引领产业升级发挥着重要作用。工信部指出,信息消费群体不断扩大、消费边界不断拓展、消费理念加速转变、消费体验明显改善,有力促进了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与创新,带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壮大数字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但是,发展信息消费也面临高端和有效供给不足、部分地区消费潜力尚未充分释放、消费环境有待优化等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工信部透露,为解决上述问题,根据《行动计划》,我国还将实施一系列具体措施。
其中包括: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通过组织开展“企业上云”、 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发布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体系5.0版、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等措施,提升信息技术服务能力,促进实体经济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演进;信息消费者赋能行动,通过加快推进光纤和4G网络深度覆盖、深化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开展信息技能培训和各类体验活动,为消费者赋能,从而释放出更大的内需潜力,拉动消费加快升级;信息消费环境优化行动,进一步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全流程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完善数据与个人信息泄露公告和报告机制,纵深推进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加大对电信和互联网企业服务和违规收费行为的处置和曝光力度,切实保障用户权益。
根据我国发展规划,到2020年,信息消费规模预计达到6万亿元,年均增长11%以上,并拉动相关领域产出达到15万亿元。赛迪智库预测,随着信息网络的普及和工业产品的智能化,信息消费规模将不断取得新突破,信息消费在总消费中的占比将明显上升,对工业乃至国民经济的带动作用日益加大。目前,各类以先进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智能产品和服务正在快速培育,这将催生一大批应用亮点和新型供给,引爆海量信息消费需求。
中国建设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黄志凌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发展信息消费将是未来我国经济发展最重要的推动力。随着城镇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农村居民成为新城镇居民后,其家庭设备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和通信、文教娱乐服务消费类需求将会进一步扩大,这其中就有很大一部分属于信息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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