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5日至12月10日,2019年3月10日至5月15日,哈尔滨市实行全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按照“依法禁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奖罚并举”的原则,建立健全秸秆禁烧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提高秸秆禁烧监管水平,以秸秆禁烧倒逼促进秸秆综合利用,不断降低秸秆露天焚烧带来的空气污染,实现全市环境空气质量逐步改善。
全市行动,戮力同心管控秸秆焚烧
哈尔滨市成立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开展全市秸秆禁烧工作。
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全市秸秆禁烧工作,组织全市执法检查、督查督办,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卫星遥感监测数据解译、每日火点通报。市农委牵头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协助环保部门做好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督导检查。市公安局配合有关部门劝阻、制止秸秆露天焚烧,依法查处妨碍执行公务行为。市交通局负责指导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秸秆禁烧宣传巡查工作。市林业局负责做好林地防火,避免产生火点。市气象局负责发布天气预报预警,和环保部门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等预警发布。市安监局负责督促秸秆焚烧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市教育局负责秸秆禁烧深入校园教育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网格化区域边界坐标。市财政局负责秸秆禁烧工作资金保障,奖惩资金扣缴和发放工作。
各区县(市)政府承担禁止秸秆露天焚烧主体责任,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地区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作为具体负责人,组织实施当地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效。
五级网格五级责任,层层厘清工作职责
按照黑龙江省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工作联席会关于建立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网格化管理体系的要求,哈尔滨市进一步完善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体系,部署设立五级网格,压实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屯五级责任制。各级网格层层签订责任状,网格区域划分和各项工作落实到图,挂图指挥,快速反应,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进行有效防控。
一级网格责任单位为市委、市政府,二级网格责任单位为区县(市)党委和政府,三级网格责任单位为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四级网格责任单位为村(居)委会,五级网格责任单位为屯(村小组),五级网格都分别设立了总网格长、分网格长、总联络员和网格联络员,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格格具体到人,格格严管到边,目标任务具体、奖惩措施到位。
巡查检查督查不放松,田间地头禁“烟火”
今年,哈尔滨市秸秆禁烧工作增加了一支有力的新生力量,各区县(市)每个乡镇配备1台无人机,在辖区地块进行全覆盖监控,并实时上传。
全市多管齐下,通过遥感卫星数据、无人机监控、各级督查监察及12369举报情况解析全市秸秆焚烧形势,并利用“互联网+”技术,运用全市近地面通信塔数据,启动机场等重点区域高清视频监控,对秸秆露天焚烧火点情况进行捕捉识别,确保秸秆焚烧火点无一漏网。
区县(市)、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屯(村小组)组织建立了巡查机制,实现“预防为主、堵疏结合、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各级网格单位每天接收上级指令,安排巡查人员每天进行巡视检查,所辖村屯发现秸秆焚烧着火点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制止并扑火,严格按照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强化问责力度,屡发生火点加重追责
依据《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将会根据秸秆禁烧期间省通报的问题线索,以及其他卫星遥感影像解译、12369举报受理、市级督查等火点数据,对相关党委、政府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对各级党委政府将要求拿出书面检查,或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对各级责任人包括总网格长、分网格长、网格员将作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问责。
重污染天气或重大活动期间在一天内发生4个火点,或者在其他禁烧时间段两天内发生8个火点的,对二级网格党委政府及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总网格长、分网格长追究责任。重污染天气或重大活动期间在一天内发生3个火点,或者在其他禁烧时间段两天内发生5个火点的,对三级网格党委政府及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总网格长、分网格长追究责任。重污染天气或重大活动期间在一天内发生2个火点,或者在其他禁烧时间段两天内发生3个火点的,对4级网格党委政府及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总网格长、分网格长追究责任。
如果这些被追究单位和责任人员管辖范围内,再次发生同样火点情况,将加重追责。(焦洋、田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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