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在线 www.anfang.cn】日前,由中国政法大学主办,安徽省合肥市数据源局和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大数据与法制研究中心)共同承办的“2018(第二届)新时代大数据法治峰会――数据治理护航数字中国”顺利举行。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时建中副校长在会上致辞,他向与会人员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基本概况和发展进程,研究大数据法治是中国政法大学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之一。时建中教授指出,我国大数据产业发展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大数据法治建设仍相对滞后,数据安全、隐私保护、数据泄露等与国家、个人信息安全息息相关的问题都面临严峻形势,我们必须重视隐私保护,积极探寻隐私保护的关键路径和法治手段,将安全作为大数据立法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同时,还要统一数据标准,为数据共享、政府政务数据的开放创造良好的环境。此外,大数据平台竞争的不规范,也已严重影响到产业发展,数据垄断与数据不正当竞争问题日益严重,而支撑大数据产业的核心技术还远远不够。他认为,想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依靠法治和技术两个主要手段,加快数字安全立法,明确数据权属。
安徽省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利林副主任致辞时指出,大数据是当今发展最为迅速、创新最为活跃的新技术、新理念,对人类社会生产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在此背景下,合肥市委市政府围绕大数据产业发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极推动并实现政府大数据的市场化利用,释放政府大数据蕴含的巨大价值。但是,数据经济时代,被激活的大数据只有在法治的轨道上才能安全长远发展。目前,丰富的原始资源数据尚未深入的应用,数据治理体系尚未形成,在法治的轨道上实现数据的责权使用和安全平衡的困惑依然存在。希望本次峰会能对大数据法治问题进行深入的的探讨,为大数据的发展注入法治力量。
会上,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李爱君发布《2018中国大数据法治发展报告》《国际数据规则要览(二)》。其中《2018中国大数据法治发展报告》是着力显示中国大数据法治发展水平的综合性报告,《报告》从大数据法治理论研究、大数据立法、大数据监管现状、大数据司法实践现状、政府数据开放共享、企业大数据应用法治现状、公民保护个人数据法治意识现状、大数据交易中心现状、中国大数据法治现存问题、以及大数据法治发展指数等十个方面,呈现了中国大数据法治发展现状和面临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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