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在线 www.anfang.cn】 近日,针对重庆万州“10-28”公交车坠江事件教训,为进一步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发布了《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意见》。
《意见》重点从加强公交车安全运行的物防、技防、人防等方面进行了重点部署,同时还提出推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出台指导文件或者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要求加大违法惩处力度。
在物防方面,《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公交车安全运行保障。要健全完善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标准。明确在用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安装标准,确定防护隔离设施的指标要求,既能保障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不受侵扰,又能满足驾驶员突遇身体不适等紧急情况的救助需求。研究提高客车结构安全技术及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增加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有关强制要求。
在技防、人防领域,《意见》重点指出要督促本地区公交运输企业在公交车内设立安全警戒线,喷涂张贴统一警示标语,安装智能视频监控、一键报警等技术防范设施。同时,还要求切实落实公交车配备乘务管理人员(安全员)相关规定要求。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先重点后一般”的要求,逐步在跨江跨河、跨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以及经过人员密集区的重点线路公交车上配备乘务管理人员(安全员),跟车服务乘客、维护秩序,加强安全防范。
《意见》还要求全面提升公交车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处置规范,明确紧急情况时必须立即靠边停车、及时报警等操作流程。加强对公交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公交运输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驾驶员身心健康管理,健全驾驶员日常教育培训制度,以应对处置乘客干扰行车为重点,开展心理和行为干预培训演练,规范驾驶员安全驾驶行为,切实提高驾驶员安全应对处置突发情况的技能素质。
另外,针对桥梁安全防护水平与综合性交通管控措施,《意见》提出对公路桥梁要开展护栏升级改造支撑技术研究,编制护栏升级改造技术方案和技术指南,综合考虑公路桥梁结构安全、运行状况、防撞标准、改造条件等进行评估。加强对桥梁上车辆运行情况、驾驶行为的监控,确保车辆通行安全。
《意见》要求加大违法惩处力度。协调推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出台指导文件或者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对以袭击殴打驾驶员等方式干扰驾驶员安全驾驶的犯罪行为,明确适用刑法的具体规定,对于造成一定后果的,要依法严格控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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