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就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出台意见,其中要求强化校园人防、技防、物防建设,新建校园视频监控不低于公安机关“天网”标准,并努力实现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监控网络对接。
校园要配备专职保安
意见中要求,校园要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其中,在校学生500名以下的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专职安保干部1名;在校学生500名(含)以上的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专职安保干部2名;特殊教育校园,配备专职安保干部2名。
在校学生500名以下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校园,聘用专职安保人员3名;在校学生500人(含)以上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校园,聘用专职安保人员4名;寄宿制校园,可适当增加聘用专职安保人员1至2名。
新建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不低于公安机关“天网”工程技术标准,努力实现与公安监控网络对接。
校内不得建对外停车场
建立入校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校园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周围200米内禁设网吧
公安部门要在治安情况复杂的校园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特别是在上下学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加大巡逻力度,做到“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在交通复杂路段的校园上下学时间,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禁止在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网吧,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网吧。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转载请注明出处。若需了解详细的安防行业方案,或有其它建议反馈,欢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