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躲避电子眼抓拍,苏州驾驶员李某将“数字贴”贴在自己的车牌上(如图),最终被省高速交警总队六支队民警当场查处,换来了罚款2000元、拘留5日、记12分的处罚。
6月24日9时,一辆车牌号为苏E××Z53的白色轿车在郑州柳林收费站下站。看到收费站正在执勤的民警时,这辆轿车司机将车停到收费站广场旁边,然后下车走到车前把车牌上的“数字贴”揭下放进口袋中。这一幕,刚好被执勤民警发现。正当该车司机将另一张“数字贴”揭下时,民警用执法摄录仪现场取证并让该车司机出示驾驶证和行车证。看到民警已经录下全程,该司机承认了自己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原来,该车司机李某一上高速就在服务区内把自己的车牌贴上了“数字贴”,目的是超速时不被高速公路上的电子眼抓拍。根据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对李某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5日、记12分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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