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请,窗口受理……越来越多行政审批的工作转移到“后台”完成。这些处理过程是否合法、合规?能否按时完成?遇到职能部门扯皮应该怎么办?这是市民们普遍关心的问题。
记者在广州市纪委监察局采访时获悉,该局目前运用的“广州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广州市各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非许可事项的审批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和投诉处理,使行政审批办理过程“看得见,管得住”,对不合规的审批事项大胆亮出红、黄牌。
监督
在广州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后台系统上,每一个审批事项的每个审批节点都一目了然地呈现在显示器上。超期了系统将及时提醒亮黄牌,违规了将即刻查处给红牌。
整改
省、市、区三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已实现联网。对于电子监察系统发现的违规和红黄牌情况,将派驻纪检组责令业务部门查找原因,立即整改。
处罚
违规操作、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的,将对有关部门通报批评;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将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工作人员的责任。
细分责任步步有监督
“××广场项目,5月27日受理,6月3日办结,符合规定时限。”记者在电子监察后台系统上看到,每一个审批事项的每个审批节点都一目了然地呈现在显示器上。受理人姓名和所属部门,审核人姓名、职务都显示在表格中。
哪些项目办结了,哪些项目到规定时间未完成,超期多少天,这些信息监察人员都可以第一时间获知。为了解决这些发现的问题,监察局建立健全投诉受理机制、惩戒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实行通报制度和黄、红牌责任追究制度,对市直单位行政审批工作,各区县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情况进行测评和通报。
超期了及时提醒亮黄牌,违规了即刻查处给红牌。在2012年起草的《广州市电子监察管理办法》中,对电子监察工作的组织分工、内容形式、预警纠错、考评投诉以及责任追究等都进行了规定。
广州市纪委监察局的陈延凯介绍说,纪检监察部门会对不按规定实施审批、备案或违法实施审批、备案,以及拆分审批环节、条件或自行增设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等行为,按照《广州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追究实施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责任。
监察系统将延伸到镇街
“目前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已将43家市直单位的481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监控,各区(县级市)均建成各自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陈延凯介绍,目前省、市、区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已实现联网。目前,广州有条件的区正开展试点,将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延伸到镇、乡、街道一级,推进省、市、县、镇四级联网监察。
今年上半年,广州全市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846146笔审批办理业务进行监察,其中提前办结率达96.21%,全市窗口部门的服务评价满意度也达到99.9%。
2006年以来,行政审批业务的办结率不断提升,服务投诉也不断减少,电子监察成效明显。2013年上半年,市监察局联合市政务办进一步完善和扩展了“广州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了“广州市行政审批服务暨电子监察系统”,实现行政审批事项从“权力梳理-权力公开-权力运行监督-服务效能评估”的全流程监察。
遇部门“扯皮”可向监察投诉
并联审批对监察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陈延凯介绍,监察局设置了行政审批编码事项管理信息子系统,对行政审批、备案事项从新增、变更、删除、合并、取消等全周期进行规范管理。通过该子系统,可及时掌握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过程的事项内容、相关的时限和程序要求,并将监察点和监察规则融入项目各环节的审批过程中,对发现的违规、超时问题,及时向审批承办人发出预警信息。
审批单位之间互相扯皮,是申请人最担心的问题之一。陈延凯表示,对违规操作,推诿扯皮,不按方案规定的流程、办法、时限实施审批以及拆分审批事项,造成工作延误的,将对有关部门通报批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对电子监察系统发现的违规和红黄牌情况,将派驻纪检组责令业务部门查找原因,立即整改。监察局还通过服务评价系统、网站的投诉栏等,受理群众对审批工作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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