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广东省审计报告中提到,广东省有不少非税收入未上交,此前在全省两会中,有代表提出规范交通罚款的建议。广东省财政厅近日回复代表称,已在摸查广东省电子眼的情况,将由公安部门进行论证,并向社会公布设置信息。今年年底前,广东省交通罚款的本地罚缴部分将纳入非税征缴系统,实现实时查询。
代表:执罚经济愈演愈烈
近日,广东省2012年度审计报告出炉,其中就提到了佛山肇庆两个市违规对非税收入的个别执收部门实行非税收入与部门收支挂钩,涉及金额270 .2万元等。早在今年省两会上,广东省人大代表郭伟光就提交了关于取消财政返还、规范交通罚款的建议。郭伟光在建议中提到:“现行交通罚款实行地方财政统收、再按比例返还的方式,有些地方返还比例达60%或更高,由于罚款与利益挂钩,使现在的‘执罚经济’愈演愈烈。”还有的交警执勤时不到路面上疏导交通,而是蹲伏在隐蔽场所,一俟司机违章便出来罚款。建议全省所有的交通罚款统一上缴,开设统一账户接收,直接由省财政管理等等。
现状:交通罚没归属地方
近日,广东省财政厅回复代表建议称,按照现行体制,目前广东省交通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属于地方事权,因此,有关交通罚没收入按法律法规要求归属地方,暂不宜由省财政统收统管。今后,广东将加强对交通罚没收入的管理。对实名举报交通罚款违规使用的,将由公安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联合进行查处,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律要求纠正并严肃处理。关于电子眼的设备管理问题,电子眼将定期送检。
目标:交通罚款全进系统
根据今年广东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点的通知,今年6月底前对“电子眼”设置管理情况进行清查摸底,摸清2012年以来“电子眼”设置、使用、罚款数量,并要求第三季度前,由公安部门牵头组织对“电子眼”的设置进行科学论证,合理设点,明晰标识,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设置信息。同时将加大暗访工作力度,严查向上路执法单位(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各种罚没指标。更重要的是,广东省正在推动省市县三级执罚单位和收缴款项上线工作,力争今年年底前,将全省交通罚款的本地缴罚部分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部门非税收征收管理系统收缴,实现实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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