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州县交警大队在城区主要路口和辖区道路增设5处电子警察系统,俗称电子眼。这5处电子眼包括3处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和2处电子警察测速系统,目前已安装测试完毕,将于8月15日启用。启用后将对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监控、抓拍。
3处电子警察监控系统设置点为
阳光大街与文昌路十字路口;
阳光大街与西环一路十字路口;
中心大街与宁德路十字路口;
2 处电子警察测速系统设置点为:
阳光大街东段卡口(限速50公里/小时);
县道047线3.1公里处时集镇西卡口(限速40公里/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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