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宁夏**自治区两会期间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对宁夏电梯安全管理进行地方性立法的建议》近日有了答复,宁夏质监局回应,在特种设备安全法明年正式施行后,宁夏将结合电梯安全监管实际,制定适合宁夏电梯安全监管的地方性法规。
“电梯运行安全是关乎老百姓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大问题,电梯安全立法是预防可能产生的公共安全风险、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客观需要。”宁夏政协委员邹俭伟在《关于对宁夏电梯安全管理进行地方性立法的建议》中提出,当前需要将电梯安全问题纳入立法规划,为宁夏电梯安全监管提供法律依据。
对于该提案,宁夏质监局进行了办理答复。答复中介绍,为了有效监管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保养行为,宁夏于去年制定了《宁夏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涉及电梯生产、管理与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试行办法对电梯生产环节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运行情况,资源条件保持、维保点和分支机构的建立、工作情况,应急救援制度、演练方面以及24小时值班电话的设置、使用期超过15年电梯的技术评价,住宅小区等由物业公司管理的电梯使用单位的认定、检验、使用管理等进行了规定。
从2011年6月开始,宁夏试点对全区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安装电子标签管理系统,对电梯维保、使用和检验等环节进行动态、全程监管。截至去年底,已对全区1856部电梯实行了电子监管,92部电梯安装了电梯智能数据采集系统。通过实行电梯维保电子标签管理,有效规范了维保企业的维保行为,促进了维保质量的提升。
关于为电梯安全监管提供法律依据的建议,宁夏质监局明确表示,特种设备安全法近日获得通过,该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目前对宁夏电梯安全监管进行地方性立法的时机还不成熟,待特种设备安全法施行后,再结合宁夏区情,制定适合宁夏的电梯安全监管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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