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下午,从交警部门了解到,烟台市区的“电子眼”设备7月内共抓拍到55415起交通违法行为,其中不按导向行驶占的比例最大。
据了解,交警部门在查获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中,有80%是非现场执法,就是依靠“电子眼”抓拍交通违法行为。记者查阅到了烟台市区2013年7月“电子眼”抓拍到的违法行为,一共55415起,其中不按导向行驶为38857起,约占70%;闯红灯为6622起,约占12%;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为4736起,约占8%;逆行为2818起,约占5%;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为1767起,约占3%;超速为615起,约占1%。
“从数据上看,不按导向行驶是主要违法行为。”烟台交警支队民警说,很多驾驶员在潜意识里都知道不能闯红灯,不能超速超载,不能酒后驾驶等,所以也会很注意,但对于不按导向行驶这条却很容易忽视。民警举了个例子,有驾驶员路口遇红灯,看到右转弯车道上没有车排队就开了过去,然后在右转车道上直行,这肯定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员变更车道时,如果后面有车,很容易追尾或刮擦。而有单独的右转弯车道就表示,无论前方信号灯啥状态,右转车辆都可以直接右转,但如果直行车辆挡在前面,就可能因为一辆车堵了一排车。(于飞 袁圣凯 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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