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检查昆明市贯彻执行《昆明市机动车客运行业治安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情况。目前,昆明市7601辆出租车GPS监控系统已投入使用,800余辆交车安装使用视频监控装置,年内,视频监控装置将覆盖市内4000辆公交车,有效提升治安防控能力。
检查组实地察看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公交集团GPS调度中心和客服中心,了解公交车场(站)安装使用报警监控设备情况。《条例》修订实施3年来,相关部门广泛动员,加强宣传,公安机关每年三月至四月集中开展行业治安登记备案工作,对出租车、公交车从业人员分批进行治安培训,通报行业治安动态、分析典型案例,教授治安防范知识和技巧,发动从业人员参与社会治安群防群治。
目前,昆明市共有出租车8854辆、公交车4301辆。为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7601辆出租车GPS监控系统已投入使用, 800余辆公交车安装使用视频监控装置,昆明市31家出租汽车经营单位,7601辆出租车、14418名从业人员完成登记备案,及时更新单位、人员和车辆备案信息104695条。昆明市有序推进公交车动态监控系统建设,从去年起,采取“企业出资50%、政府财政一次性补助50%”的方式,计划用2年半时间分3期完成公交指挥调度平台建设和2610辆公交车的监控系统安装,预计年内,视频监控系统将覆盖市内4000辆公交车。
检查组充分肯定我市贯彻执行《条例》情况,并指出,机动车客运行业是城市的对外窗口,机动车则是流动的窗口,客运行业应实现运行规范,透明透亮,安全文明,并要求客运行业加强统筹,做到全行业一盘棋,行业内要突出以人为本的人防,在提高自我和集体防范意识的同时,加强物防、技防等专业防范,倡导文明行车、待客。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多管齐下,共同打造安全文明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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