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各工地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将受到更为严格的监管。昨天下午,《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办法》获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该《办法》将建筑废弃物的产生、运输、中转、受纳等处置全过程纳入监管范围。
《办法》明确了城管、建设等部门的职责,明确建立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实行联单管理。联单由建设部门统一格式制作,建设、施工单位一联,运输单位一联,受纳场一联,城管、建设部门各执一联。施工、运输单位和受纳场指定的联单签署人是联单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违反联单管理的行为,实行单位与责任人同时罚款。
为加强对建筑废弃物的源头管理,《办法》明确建筑废弃物减排及处置方案应当附有运输合同及运输车辆基本情况、同意受纳证明、出入口查验证明等材料,并要求施工单位在工地出入口配置视频监控系统,对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出入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视频影像资料保存一定时间,施工、监理单位违反建筑废弃物管理规定的情况,将被纳入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
此前,深圳市已强制所有泥头车强制安装GPS。《办法》进一步提出,全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必须安装卫星定位行驶记录仪,并规定运输车辆统一检测,将车辆四大技术标准规范(车辆安全、综合性能、环保排放、密闭性能)的检测合并一次办理,增加一次检测频度,即由1年一检改为半年一检,以确保运输车辆具有安全运输的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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