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卫生厅、省公安厅转发了国家《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并结合福建省实际提出了系列要求。今年底前,福建省要求各部门对照《意见》、“五位一体”机制建设要求,以及省卫生厅、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医疗机构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在全省进行一次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工作大检查,总结归纳经验,查出并整改问题,发现培养典型。
检查工作要做到下查一级,全面覆盖,全方位、不留死角。各县(市、区)除检查直属医院外,要查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各设区市要抽查30%的县(市、区)医院;省级除检查省属医疗单位外,要抽查1-2个设区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立项整改,不留隐患。对典型做法和单位要帮助总结提升,加强宣传推广。
同时,福建省将从构建平安医院建设的责任体系、医院安全防范体系、安全防范预警体系、警医联动的应急处置体系等四大体系着手,进一步提升预防处置医患纠纷“五位一体”机制和医院安全防范体系的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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