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郑州市公安局发布乘坐地铁注意安全事项,6类物品禁止携带上地铁,不听劝阻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地铁范围内严禁携带的物品有:枪支弹药和管制器具(地铁民警依法执行公务时除外,其他特殊情由需经批准方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放射性、压力容器具等危险品;畜禽类、宠物类或其他可能妨碍乘客人身安全及地铁运营安全的动物(有识别标志的服务犬除外);易污损、严重异味、易碎、尖锐且无安全包装的物品;过长(1.8米以上)或超大超重的物品(如大型家电、电动或人力自行车等,已折叠的小型自行车、残疾人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除外);充气气球、铁锯、铁棒、铁锹或其他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及卫生的物品。
警方称,违反以上规定的,地铁运营单位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不听劝阻、扰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因疏忽已将禁止性物品携带进站的,应立即向车站工作人员报告,可减轻或免于处罚。此外,乘客应当接受、配合运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对拒不配合检查的,运营单位有权阻止其进站或责令其出站,强行进站或拒不出站、扰乱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为保障地铁顺利运营,郑州市公安局地铁派出所围绕20个地铁站区划分了5个警务区,每站设一个警务室,市民在地铁派出所范围内可直接拨打110报警。目前,地铁派出所装备了防爆毯、防暴盾牌、防弹(爆)头盔、防弹(刺)背心等一大批高科技警用装备,地铁全线和车内共安装1800余个视频探头,实现24小时监控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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