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记者从乌海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4年1月1日0时起,乌海市交警支队正式启用全市智能交通管控系统海勃湾区38个路口的卡口式电子警察,对闯信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及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等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
据介绍,电子警察对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后,乌海市交警支队还要通过人工审核抓拍图片,最终确定是否违法。人工审核流程分为初审、复审、法制监督3个环节。如初审和复审有分歧,最终由法制监督人员确定是否违法。乌海市交警支队将在10日内把违法车辆信息通过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布,并在30日内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车主。此外,车主可登录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进行车辆违法短信定制,这样可以在第一时间收到在我市的车辆违法记录。公告后如当事人有异议,可到市交警支队违法处理室申诉。
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为:占用非机动车道,罚100元,不记分;跨道,罚100元,记2分;闯信号,罚150元,记6分;压线,罚150元,不记分;在禁止掉头或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罚200元,不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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