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总是牵着家长们的心。近日,长沙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贯彻好国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即日起,类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校外基础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统称学校)都要达到安防要求,市教育局会不定期对学校安防设施情况进行突击检查。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学校大门口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监视及回放图像应能清楚辨别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进出车辆的车牌号。中小学大门口宜配置简易隔离装置,在学生上学、放学的人流高峰时段,大门内外一定区域内通过简易隔离装置临时设置隔离区,作为学生接送区。学校周界应设置实体屏障,宜设置周界入侵报警装置。
中小学大门口宜设置对学生、教职员工、访客等人员进行身份识别的出入口控制通道装置。幼儿园大门口宜安装访客可视对讲装置,学校门卫室(传达室)应设置紧急报警装置。
学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主时钟与北京时间的偏差应保持不大于5秒。入侵报警系统布防、撤防、报警、故障等信息的存储应不少于30天。
长沙市教育局安全保卫处负责人介绍,目前长沙市的市直学校基本都达到国标要求的安防要求。但是区县因为经费的原因,很少能达到这些要求,民办幼儿园、校外基础教育培训机构就更难以达到要求。为了保障青少年的安全,长沙市教育局要求学校都要达到基本的安防配置。记者沈颢
[重点防护区域]
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中,划定的重要区域为:1.学校大门外一定区域;2.学校周界;3.学校大门口;4.门卫室(传达室);5.室外活动区(操场等)、教学区域主要通道和出入口;6.学生宿舍区主要出入口、学生宿舍楼(区)值班室、食堂操作间和储藏室及其出入口、就餐区域;7.易燃易爆和危险品储存室、财务室、贵重物品存放处、水电气热设备间、停车场;8.监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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