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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防线缆联盟秘书处文件
联盟主要成员北京会议纪要
中安线秘[2014]04号
2014年1月20日下午,安防线缆联盟在位于北京的联盟秘书处办公室召开了主要成员会议。联盟主席华建刚,副主席花宝众、张嘉芮,副主席单位代表龚茂清,常务理事李遂林到会,会议由联盟秘书处负责人李建平主持。安防线缆行业标准起草组组长滕旭总工程师,联盟秘书邓绍鹏,中安协专家委秘书张峰等列席会议。
会前接到本次会议通知的副主席崔九慧,副主席单位代表陈剑德,常务理事刘伟、谷学亮请假。(因联盟成员注册工作还在进行中,秘书处对尚未完成注册的部分单位未发出本次会议通知)
现将本次会的会议内容和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听取并审议联盟秘书处汇报
秘书处汇报了自2014年元旦组建以来所开展的工作并提交了文字报告,内容包括:人员组成及办公条件;春节前后的主要工作,重点是联盟成员注册和章程起草;协调启动费用的交纳及管理;秘书处当前费用支出和应办理的财务手续等。参会成员对秘书处的地位、作用和已开展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希望秘书处在联盟主席团的领导下逐步完善人员配备及办公条件、逐步开展各项业务。
二、讨论《中国安防线缆联盟章程》(框架)稿
会上,参会成员听取了该章程(框架)的起草说明并讨论。滕旭总工程师建议在章程中增加对联盟成员产品质量进行自律管理的相关内容。
参会成员一致认可该框架稿的基本内容,并一致认为联盟应尽快推出《章程》并逐步完善,秘书处应尽快将此框架稿发出征求意见,2月底收集、汇总,力争3月份正式发布。
三、听取对安防线缆产品标准草案反馈意见的说明
会上,滕旭总工结合PPT演示就联盟成员单位对该标准的反馈意见逐条进行介绍,并表示还与副组长单位进行过深入的沟通,拟根据各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后再次发联盟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力争3月底报TC100秘书处公开征求意见。
四、研究联盟当前主要工作
参会成员就联盟自2013年10月29日在深圳成立以来的活动进行了回顾和总结。联盟轮值主席华建刚对今后工作提出了设想和意见,主要是:树立联盟至上的意识、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力、打造联盟品牌,团结更多的企业加入联盟;同时办好具由安防线缆行业特色的科技创新和相关教育、培训以及国内外交流活动,推动联盟和安防线缆产业的发展。
参会人员讨论了当前工作,达成以下共识:
(一)联盟要全力配合安防线缆相关行业标准的起草工作。组织联盟成员单位在专业信息提供、专业人员参加、经费保障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团结和协调业界的相关方和专业人士参与此项工作;
(二)联盟应以2014年北京安博会为契机,本着创新、务实、节俭的原则,开展联盟品牌形象宣传和业务推进活动。秘书处应尽快提出策划方案,提交联盟主席团确认后组织实施;
(三)联盟决定根据临沂会议提出的方案,由联盟内部的专业厂商和有地方优势的联盟企业,共同创办联盟统一品牌的产品销售旗舰店。联盟相关成员应按本次会议的分工提出策划方案,由秘书处组织协调并提交联盟主席团确认后实施;
(四)联盟责成秘书处尽快完成联盟第一批成员的注册登记和启动经费交纳工作,同时抓紧进行联盟规章制度和相关公开性文件的起草工作,逐步推开联盟品牌形象的各项宣传工作。
附件:《中国安防线缆联盟章程》(框架)
中国安防线缆联盟秘书处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中国安防线缆联盟章程(框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安防线缆联盟是由安防线缆制造企业和用户及相关方组成的具有自发性、紧密性、务实性的结盟组织。
本联盟英文名称:。
第二条 本联盟奉行为联盟成员服务、为安防线缆行业服务、为安防线缆用户服务的宗旨,为我国安防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第三条 本联盟将带领联盟全体成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政府相关政策,贯彻与安防线缆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动安防线缆产品及应用的科技创新,促进安防线缆产业结构调整和相关产业链的完善,为安防线缆企业的发展和用户的利益提供交流平台、合作契机、目标引导。
第四条 联盟办事机构(秘书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桥西长智路5号财智会馆1231室
第二章 主要工作任务
第五条 本联盟将积极组织全体成员参与和推动公共安全行业的安防线缆标准化工作,在相关标准的预研、制修订、贯彻等方面发挥协调、引导、支撑的作用。
第六条 本联盟将积极组织、开展联盟成员之间以及和相关方之间的科研开发、成果推广、产业应用、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业务合作;
第七条 本联盟将组织全体成员遵守法律政策、标准规范及联盟规章制度,促进联盟成员诚信经营、依法经营、贯标经营,全面提升安防线缆行业自律程度,为规范安防市场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第八条 本联盟将组织联盟成员促进联盟企业之间在经营理念、管理模式、文娱活动等方面的文化交流,逐步形成联盟的核心价值观和价值取向。
第九条 本联盟还将开展其他单项或阶段性工作任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联盟由主席(轮值)、副主席、常务理事、理事、盟员五类成员组成。
第十一条 联盟主席、副主席单位组成联盟决策机构暨联盟主席团。
第十二条 联盟理事以上成员组织联盟最高权力机构暨联盟理事会。
第十三条 联盟设秘书处,在联盟主席团领导下负责协调相关决议的执行及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 联盟所有成员实行任期制,盟员和理事每届任期五年,常务理事和副主席每届任期三年,主席每届(轮值)二年,均可连任。
第十五条 联盟各类成员按照规定程序产生:
第一届联盟主席、副主席由发起单位推举产生。
其后每届均由联盟主席团提名,联盟理事会2/3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就任。
常务理事、理事、盟员由联盟主席团集体审议,获2/3以上票数的视为审议通过。
联盟向各类成员颁发证书。
第十六条 联盟秘书长、副秘书长任职或离职,由联盟主席提名,联盟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就任或离任。
第十七条 对不适宜继续担任联盟成员的,经主席团集体审议确认后,取消其成员资格。
第四章 会议制度和重要事项决定
第十八条 联盟主席团原则上应每季度召开会议,总结、部署工作,讨论重要事项并做出决定。必要时,可邀请常务理事或相关专家列席。
联盟主席可通过秘书处临时召集联盟相关成员会议。
第十九条 联盟理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审议重大事项及相关文件,并进行表决(会议审查和函审,可结合进行),理事单位成员2/3以上同意后,方可做出决定和发布。
第二十条 联盟全体成员大会原则上每二年召开一次,通报和安排工作并进行相关表决。
第五章 会费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本联盟的会费,分为启动费和年度会费,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筹集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联盟成立第一年各类成员应按以下标准交纳启动费:
(一)联盟主席十万元/年;
(二)联盟副主席五万元/年;
(三)联盟常务理事一万元/年;
(四)联盟理事五千元/年;
(五)盟员二千元/年。
第二十三条 本联盟自成立第二年起,上述成员单位原则上按启动费的30%-50%交纳会费,具体标准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本联盟的启动费和会费用于开展本《章程》规定范围内的业务活动,按照保管、审批、开支、记账相分离的原则和流程进行管理,并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合理开支、节约使用。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中国安防线缆联盟秘书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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