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医患纠纷和打击“医闹”,今年底,深圳市148家医院将全部要设立医院警务室,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调室要全覆盖,并有望在全市医疗机构推开购买医疗责任保险,拓宽医疗纠纷和医疗意外情况的理赔途径。
一、9天查处涉医违法犯罪案5起
据不完全统计,深圳发生伤医案件数量逐年上升,特别是2011年以来案件数量和医务人员受轻伤情况逐年增加。记者从会上获悉,医务人员受伤人数从2010年的50人,上升到了2013年的128人。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钱伟介绍,从3月18日我市启动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截至3月26日,我市公安部门共查处涉医违法犯罪刑事案件5起,刑拘8人;查处治安案件36起,刑拘18人;解决纠纷58起,稳控扬言要搞医闹11人。
二、全市已建成25家医院警务室
按照《深圳市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今年底,全市医院均要设立医院警务室,配置专职民警,建立警院联络机制。医院警务室设置要参照公安部《公安派出所建筑外观形象设计规范》的标准要求统一外观形象,统一标识。卫生计生部门、各级医疗机构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警务室选址,尽量安排在医院显著的位置,并为日常办公提供必要保障。目前,我市已有25家医院建成了医院警务室。
另外,市司法局要依托医院所在街道的信访维稳中心、司法所等平台完善医调室的设置,在2010年开展14家医调室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底实现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调室全覆盖。同时,加强医调队伍建设,建立一支能够满足需求、高水平、相对稳定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
三、医院保安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3%
钱伟表示,要切实提高医疗机构的安全防范能力,要健全安全防范系统日常管理防范制度,对发生的各类案件要认真做好案件登记。发生医闹时,要立即报警,保卫人员和保安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控制违法犯罪人员,做好现场保护措施,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各级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卫计委和公安部规定的“保安员数量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的千分之三的标准配备”的要求设立专职保卫机构,配备专职保卫人员,配足保安员。
四、14家医院6月将统一购买医疗责任险
为进一步转移医院赔付风险,市卫计委正在与市财政委、保监局、部分保险公司协商,拟参考汽车“交强险”模式,推出医院“医强险”,将赔付风险和压力转移至保险公司,缓解医院负担。初步定于今年6月在市内开展试点,年底在全市内公立医院全面铺开。
据介绍,目前只有少数保险公司推出了商业性质的“医疗责任险”,目前已有北大深圳医院、市儿童医院、南山区人民医院、龙岗中心医院等8家医疗机构购买了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医疗责任保障方面的保险。
按照《方案》,今年6月底前,要在全市目前已经设立医调室的14家医院推进购买医疗责任保险试点,年底前出台全市公立医院购买医疗责任险的实施方案,2015年推广到各区、各类医疗机构。此外,根据市场需求,还将适时推出医疗意外保险,逐步扩大医疗意外险覆盖面。通过购买医疗责任险、意外险,实现对医疗责任、医疗意外的风险转移支付,缓解医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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