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下发文件《关于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全国联网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部署,2014年底,山东省将与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陕西等12个省市实现ETC联网,2015年9月底基本实现与全国其他省份ETC联网。
同时,自2014年5月7日起,对于初次办理电子收费且一次充值1000元(含)以上的7座及以下私家小型客车,给予免费安装一部电子标签的优惠政策。持有“鲁通卡”并安装电子标签的大中小型客车,可行驶联网高速公路ETC专用车道实现不停车快速通行,并享受通行费5%的优惠政策。
据了解,山东省ETC于2010年7月1日投入运行,并于2013年12月实现京津冀晋鲁五省市区域联网,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进一步加快ETC推广应用,对于缓解高速公路拥堵、提高通行效率、促进交通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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